黄石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擎起法律之剑保护合法权益
2007-01-30 14:02: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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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姜启祥
本网讯 新年伊始,湖北省黄石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推出三项举措,把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消极应付改变为主动出击的积极预防,实现了经营风险超前防范。
拥有14家分公司的黄石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电力工程建设、电气设备制造、工程设计、监理和电力技术服务、广告服务、酒店服务、房屋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由于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和经验不足等原因,曾出现过“君子协定”、“口头合同”现象,即使是书面合同,也不够规范,甚至是无效合同,致使部分经营项目出现问题,合同纠纷不断。
事实让黄石电力集团公司领导们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坚持预防为主,才能减少纠纷,在激烈的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2007年伊始,他们采取了三条措施,积极防范经营风险。首先,设立了专职法律顾问,凡涉法事务首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然后领导再作决策。其次,不断增强各级负责人和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经常请律师、法学教授上法律课,讲解《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生产经营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再次,凡是签订合同或新上项目,都请法律顾问参与论证,做好法律风险预测,不等形成纠纷才去处理。
本网讯 新年伊始,湖北省黄石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推出三项举措,把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消极应付改变为主动出击的积极预防,实现了经营风险超前防范。
拥有14家分公司的黄石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电力工程建设、电气设备制造、工程设计、监理和电力技术服务、广告服务、酒店服务、房屋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由于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和经验不足等原因,曾出现过“君子协定”、“口头合同”现象,即使是书面合同,也不够规范,甚至是无效合同,致使部分经营项目出现问题,合同纠纷不断。
事实让黄石电力集团公司领导们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坚持预防为主,才能减少纠纷,在激烈的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2007年伊始,他们采取了三条措施,积极防范经营风险。首先,设立了专职法律顾问,凡涉法事务首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然后领导再作决策。其次,不断增强各级负责人和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经常请律师、法学教授上法律课,讲解《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生产经营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再次,凡是签订合同或新上项目,都请法律顾问参与论证,做好法律风险预测,不等形成纠纷才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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