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初审工作
2007-10-29 15:49: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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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 南阳电力技工学校 张犁艳
自河南省电力公司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来,基层单位经办者经常遇到职工提出这样的问题:“我能不能贷款?能贷多少?怎样贷?”现就如何做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初审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熟悉贷款规定的对象和条件,了解职工的有关情况,确定其能否贷款。如果是在职职工,基本具备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以本人或配偶的身份在本地购买或修建自住住房的,一般情况下可以贷款。刚参加工作不到半年,试用期未满的年轻职工,暂时不能贷款。年龄较大,离法定退休年龄少于1到3年的在职职工,可以劝说其不用贷款。非本人或配偶购买、修建住房的,或本人以及配偶不在本地购买、修建住房的,或修建住房主要是进行装修的,也不符合贷款条件。
二、熟悉贷款额及利息的计算方法,帮助职工确定最佳贷款额和还款年限。省电力公司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是,每项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建)住房总价款的70%,并且不突破60万元;每项贷款期限不超过退休年限,并且不突破30年,明确贷款金额和还款时间的上限。应根据职工本人及购建住房的情况,按条件分别计算,采用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帮助其确定贷款金额和还款期限。例如:某在职职工,男,现年50岁,干部类,身体健康,工作认真,信誉良好,个人住房公积金实存金额86315元,购商品住房总房款60万元,家庭月固定收入6000元,供养人口3人,拟在下月办理贷款。帮助该职工计算如下:按总购房款计算贷款金额为42万元,离法定退休年龄有10年为还款期限,月均还款4371.06元,供养人口月均生活保障费500元,3人计1500元,月均还款能力为4500元(大于应还款额),10年还贷款总额524527.20元,共需支付利息104527.20元,可以提取现存公积金8.6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经办者通过比较建议该职工,同时办理贷款和公积金提取,贷款金额36万元,还款期限10年,月均还款3746.62元,总还款449594.40元,共支付利息89594.40元,两年以后可申请提前还款。如果贷款职工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或是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也将对贷款额和还款期限有一定的影响,需要另行再计算。
三、熟悉办理贷款的程序和必备资料的内容,认真审查职工提供的资料。在了解和掌握职工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经办者帮助职工计算和确定贷款额与还款期限,是完成了贷款初审的前期准备工作,属于不成文的办理程序和基本步骤。当需要贷款的职工接受了单位的建议,可当面给其一份规定资料的清单,让其准备和提供。如果贷款职工采用的担保方式为单位担保和代扣代还,应先请其向单位领导(法人代表)提出担保的书面申请,说明购房的类别、建筑面积、总购房款额,申请贷款金额、还款期限、担保方式等,经单位领导(法人代表)批准后到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备案。当贷款职工提供了规定的资料以后,经办者负责初审时应特别认真,这是初审工作的重点。贷款职工本人或配偶购建住房的,应查看其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留复印件,以及相应的购房合同或协议、首付款发票(收据)的原件留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的内容应一致无异,各个证件之间应有一定的相互联系,相互印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特别应注意购房合同或协议中,所购房是否是住宅用房,如果是商业用房或办公及其它用房,则违背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则而不能贷款。如购买商品房所提供开发商的“五证一照”复印件,应仔细查看各证(照)的内容,开发商与售房单位应一致;建房位置应与开发商拥有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中标明位置相一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中,应有购房合同或协议中标明的所购房屋楼栋号等,开工和预计竣工时间与购房合同或协议中最后付完房款时间、约定的交房时间大致相近,无明显漏洞和差异,防止开发商或售房商提供的“五证一照”有移花接木之嫌,造假坑骗我们的购房职工。同样,购买集资建房(本单位集资建房的除外)和二手房,或自建、大修自住房的,对所提供的资料也应认真查看,互相对照和印证,保证符合贷款所规定的项目和内容。
当上述资料审查完备以后,经办者就能指导贷款职工填写贷款申请和贷款合同,在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输入有关信息,报省电力公司房改办待批。
自河南省电力公司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来,基层单位经办者经常遇到职工提出这样的问题:“我能不能贷款?能贷多少?怎样贷?”现就如何做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初审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熟悉贷款规定的对象和条件,了解职工的有关情况,确定其能否贷款。如果是在职职工,基本具备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以本人或配偶的身份在本地购买或修建自住住房的,一般情况下可以贷款。刚参加工作不到半年,试用期未满的年轻职工,暂时不能贷款。年龄较大,离法定退休年龄少于1到3年的在职职工,可以劝说其不用贷款。非本人或配偶购买、修建住房的,或本人以及配偶不在本地购买、修建住房的,或修建住房主要是进行装修的,也不符合贷款条件。
二、熟悉贷款额及利息的计算方法,帮助职工确定最佳贷款额和还款年限。省电力公司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是,每项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建)住房总价款的70%,并且不突破60万元;每项贷款期限不超过退休年限,并且不突破30年,明确贷款金额和还款时间的上限。应根据职工本人及购建住房的情况,按条件分别计算,采用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帮助其确定贷款金额和还款期限。例如:某在职职工,男,现年50岁,干部类,身体健康,工作认真,信誉良好,个人住房公积金实存金额86315元,购商品住房总房款60万元,家庭月固定收入6000元,供养人口3人,拟在下月办理贷款。帮助该职工计算如下:按总购房款计算贷款金额为42万元,离法定退休年龄有10年为还款期限,月均还款4371.06元,供养人口月均生活保障费500元,3人计1500元,月均还款能力为4500元(大于应还款额),10年还贷款总额524527.20元,共需支付利息104527.20元,可以提取现存公积金8.6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经办者通过比较建议该职工,同时办理贷款和公积金提取,贷款金额36万元,还款期限10年,月均还款3746.62元,总还款449594.40元,共支付利息89594.40元,两年以后可申请提前还款。如果贷款职工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或是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也将对贷款额和还款期限有一定的影响,需要另行再计算。
三、熟悉办理贷款的程序和必备资料的内容,认真审查职工提供的资料。在了解和掌握职工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经办者帮助职工计算和确定贷款额与还款期限,是完成了贷款初审的前期准备工作,属于不成文的办理程序和基本步骤。当需要贷款的职工接受了单位的建议,可当面给其一份规定资料的清单,让其准备和提供。如果贷款职工采用的担保方式为单位担保和代扣代还,应先请其向单位领导(法人代表)提出担保的书面申请,说明购房的类别、建筑面积、总购房款额,申请贷款金额、还款期限、担保方式等,经单位领导(法人代表)批准后到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备案。当贷款职工提供了规定的资料以后,经办者负责初审时应特别认真,这是初审工作的重点。贷款职工本人或配偶购建住房的,应查看其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留复印件,以及相应的购房合同或协议、首付款发票(收据)的原件留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的内容应一致无异,各个证件之间应有一定的相互联系,相互印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特别应注意购房合同或协议中,所购房是否是住宅用房,如果是商业用房或办公及其它用房,则违背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则而不能贷款。如购买商品房所提供开发商的“五证一照”复印件,应仔细查看各证(照)的内容,开发商与售房单位应一致;建房位置应与开发商拥有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中标明位置相一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中,应有购房合同或协议中标明的所购房屋楼栋号等,开工和预计竣工时间与购房合同或协议中最后付完房款时间、约定的交房时间大致相近,无明显漏洞和差异,防止开发商或售房商提供的“五证一照”有移花接木之嫌,造假坑骗我们的购房职工。同样,购买集资建房(本单位集资建房的除外)和二手房,或自建、大修自住房的,对所提供的资料也应认真查看,互相对照和印证,保证符合贷款所规定的项目和内容。
当上述资料审查完备以后,经办者就能指导贷款职工填写贷款申请和贷款合同,在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输入有关信息,报省电力公司房改办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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