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供电公司16条规定为车辆使用把紧“方向盘”
2012-06-11 09:00:23 来源:黄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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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为保证工作用车,廉洁用车和安全行车,6月7日,修订后的江苏《灌南县供电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正式开始实施。
该公司的规定有16条,三大项内容。一是车辆使用原则。确保公司生产、抢修、经营管理及电力基本建设用车。除公司主要负责人用车相对固定外,其他车辆全部实行动态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车辆,外借车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使用公车进行婚丧嫁娶,接送学生等公务无关的事务。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和行车路线,不得随意搭乘与工作无关人员,实行专车专用。
二是用车手续办理。部门用车要先填写用车申请(联系)单,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和用车数量,车型及用车责任人。县内正常工作日用车,由用车部门于前一天下午下班前填写用车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送恒佳车辆调度室调配,双休日用车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市内用车由部门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市外用车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并报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派车。违反规定的车管部门可拒绝派车。紧急情况用车可口头或用电话与车管部联系,事后补办手续。
三是车辆安全管理。车辆使用按照"谁用车、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管理,逐级考核,责任到人。要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按规定定期进行车辆保养维修。确保车辆健康运行。对确实需要租用社会车辆的须经分管经理同意,由车管部负责租用和费用结算,并签定车辆安全合同。对假公济私,违反公司用车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江苏灌南县供电公司 黄以华
该公司的规定有16条,三大项内容。一是车辆使用原则。确保公司生产、抢修、经营管理及电力基本建设用车。除公司主要负责人用车相对固定外,其他车辆全部实行动态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车辆,外借车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使用公车进行婚丧嫁娶,接送学生等公务无关的事务。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和行车路线,不得随意搭乘与工作无关人员,实行专车专用。
二是用车手续办理。部门用车要先填写用车申请(联系)单,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和用车数量,车型及用车责任人。县内正常工作日用车,由用车部门于前一天下午下班前填写用车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送恒佳车辆调度室调配,双休日用车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市内用车由部门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市外用车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并报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派车。违反规定的车管部门可拒绝派车。紧急情况用车可口头或用电话与车管部联系,事后补办手续。
三是车辆安全管理。车辆使用按照"谁用车、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管理,逐级考核,责任到人。要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按规定定期进行车辆保养维修。确保车辆健康运行。对确实需要租用社会车辆的须经分管经理同意,由车管部负责租用和费用结算,并签定车辆安全合同。对假公济私,违反公司用车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江苏灌南县供电公司 黄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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