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供电:实行“三三”制提高营销质量防范管理风险
2011-12-26 09:55:04 来源:田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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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蠡县供电公司紧密结合全县供用电工作实际,在坚持依法治企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供电经营形势,积极推行“三三”制营销管理模式,着力提高营销质量,防范经营管理风险。
一是统筹好“三个关系”,统筹处理好与各级政府的关系,加大对各级政府有关供电营销工作的协调汇报力度,重点分析偷窃电、拖欠电费、截留电费对经济发展的危害性,争取各级政府对依法供用电工作的重视支持,创造良好的供用电外部环境;统筹好与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减少工作被动,形成供电营销合力;统筹处理好供电实际与经营进度的关系,结合全县经济状况和财政需要,按月科学确定供电计划,严格供电管理,促进营销质量和规模的同步提高。
二是严格“三户”管理,首先是加强非正常客户监控,在严格非正常客户认定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控和后续跟踪管理,着力降低非正常客户所占比重。其次是严格临时用电客户管理,对临时客户名称、用电资料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对正常管理客户以及按规定可委托代收电费的,严禁简化流程而随意以临时客户形式入库电费,着力解决临时客户入库电费额所占比重畸高的问题。再次是加大零电量客户监管力度,采取定期抽查、用电评估、用电检查等形式,加大对“零电量”等异常报表的核实力度,及时与SG186系统信息、客户用电信息比对,确保客户用电的真实性。
三是抓好“三个系统”应用,依托电费预警信息系统,制定经营风险预警机制,对预警疑点和异常数据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和完成时限,实现对营销质量、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多途径控管;用好用电评估系统,针对部分行业用电特点,深入剖析各类异常原因,加强行业用电评估,不断规范行业用电秩序;加强外部信息处理系统的应用,依托社会综合网络,及时准确采集涉电信息,实现对各行业、各电费类别管理的全面覆盖,有效防止经营流失。
一是统筹好“三个关系”,统筹处理好与各级政府的关系,加大对各级政府有关供电营销工作的协调汇报力度,重点分析偷窃电、拖欠电费、截留电费对经济发展的危害性,争取各级政府对依法供用电工作的重视支持,创造良好的供用电外部环境;统筹好与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减少工作被动,形成供电营销合力;统筹处理好供电实际与经营进度的关系,结合全县经济状况和财政需要,按月科学确定供电计划,严格供电管理,促进营销质量和规模的同步提高。
二是严格“三户”管理,首先是加强非正常客户监控,在严格非正常客户认定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控和后续跟踪管理,着力降低非正常客户所占比重。其次是严格临时用电客户管理,对临时客户名称、用电资料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对正常管理客户以及按规定可委托代收电费的,严禁简化流程而随意以临时客户形式入库电费,着力解决临时客户入库电费额所占比重畸高的问题。再次是加大零电量客户监管力度,采取定期抽查、用电评估、用电检查等形式,加大对“零电量”等异常报表的核实力度,及时与SG186系统信息、客户用电信息比对,确保客户用电的真实性。
三是抓好“三个系统”应用,依托电费预警信息系统,制定经营风险预警机制,对预警疑点和异常数据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和完成时限,实现对营销质量、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多途径控管;用好用电评估系统,针对部分行业用电特点,深入剖析各类异常原因,加强行业用电评估,不断规范行业用电秩序;加强外部信息处理系统的应用,依托社会综合网络,及时准确采集涉电信息,实现对各行业、各电费类别管理的全面覆盖,有效防止经营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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