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供电公司强化农村供电所所务公开管理工作
2011-05-04 17:13:27 来源:姚维俊, 景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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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日前,泰州供电公司对农村供电所所务公开内容重新进行了修订并发文,对所务公开管理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一些职工关注的事项在所务公开栏和阳光网站上得到及时公开,深受群众关注和欢迎,提高了管理透明度,维护了职工对企业管理的参与权、监督权。
随着公司“三集五大”深入推进,公司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也有了变化,本部的机构设置和有关部门的职能也作了调整,因此修订阳光管理公示项目已非常必要。
公司根据形势需要、调研情况、领导要求和职工诉求,增减公示事项。公示的事项重点突出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按照信息公开和厂务公开的要求需要在网站上公示的事项;二是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需要广大职工知晓的政策法规、重要决策等事项;三是经营管理中群众关注的热点、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和事项。四是本所认为需要向职工公开的其它事项。以上四个方面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都应纳入公示事项。
按照新的管理规定要求,各供电所必须按时在阳光管理栏、公司阳光网站公开以下内容:1、月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月度包干费用执行情况;3、食堂收入支出明细账;4、奖金考核分配情况(含月度奖金及劳务收入二次分配等);5、职工用电交费情况(含职工住宅及直系亲属经营户);6、职工奖惩、职称申报、党员发展情况;7、废旧物资处理情况(含废旧物品);8、人员岗位变化公示;9、上级文件;10、学习动态。 (姚维俊 景玉荣)
随着公司“三集五大”深入推进,公司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也有了变化,本部的机构设置和有关部门的职能也作了调整,因此修订阳光管理公示项目已非常必要。
公司根据形势需要、调研情况、领导要求和职工诉求,增减公示事项。公示的事项重点突出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按照信息公开和厂务公开的要求需要在网站上公示的事项;二是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需要广大职工知晓的政策法规、重要决策等事项;三是经营管理中群众关注的热点、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和事项。四是本所认为需要向职工公开的其它事项。以上四个方面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都应纳入公示事项。
按照新的管理规定要求,各供电所必须按时在阳光管理栏、公司阳光网站公开以下内容:1、月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月度包干费用执行情况;3、食堂收入支出明细账;4、奖金考核分配情况(含月度奖金及劳务收入二次分配等);5、职工用电交费情况(含职工住宅及直系亲属经营户);6、职工奖惩、职称申报、党员发展情况;7、废旧物资处理情况(含废旧物品);8、人员岗位变化公示;9、上级文件;10、学习动态。 (姚维俊 景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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