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供电创新管理应急照明器具
2011-02-28 09:45:50 来源:肖路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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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为加强对应急照明器具的管理,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月25日,重庆市武隆供电公司出台《应急照明器具管理办法》,对应急照明器具的选型、招标、采购、配置、使用、保管与试验、报废、更新等全过程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是该公司坚持“规范化管理”的又一新举措。
《办法》对应急照明器具的管理职责作出了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案件保卫部、物资部门、各部门各车间、员工等;并规定,应急照明器具的配置应遵循“适用、充足、节约”的原则,且材质、式样、标识和颜色都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采购的项目内容、资金预算和结算应以市公司批准的计划为依据实行计划管理,再根据招投标文件或购货合同规定条款或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直接向生产厂家招标、采购,最后由安监保卫部组织鉴定、审查,通过验收的器具要做好书面记录备案;在使用时,须认真执行出入库、柜登记签字制度。
据悉,近年来,该公司始终坚持规范化管理模式,除将应急照明器具实行专库、专柜存放管理外,每月还将对其进行一次试用和外观检查,在此基础上,公司、车间、班组在“春安”、“三月安全月”、“秋安”及其它专项安全检查活动中都要再次对应急照明器具实施 “安全体检”,形成记录;对于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超过有效使用期限的应急照明器具应予以报废并及时清理,不能与合格器具混存,最后上报安监保卫部备案,按计划及时补充、更新,进一步夯实规范化管理基础。(肖路遥)
《办法》对应急照明器具的管理职责作出了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案件保卫部、物资部门、各部门各车间、员工等;并规定,应急照明器具的配置应遵循“适用、充足、节约”的原则,且材质、式样、标识和颜色都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采购的项目内容、资金预算和结算应以市公司批准的计划为依据实行计划管理,再根据招投标文件或购货合同规定条款或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直接向生产厂家招标、采购,最后由安监保卫部组织鉴定、审查,通过验收的器具要做好书面记录备案;在使用时,须认真执行出入库、柜登记签字制度。
据悉,近年来,该公司始终坚持规范化管理模式,除将应急照明器具实行专库、专柜存放管理外,每月还将对其进行一次试用和外观检查,在此基础上,公司、车间、班组在“春安”、“三月安全月”、“秋安”及其它专项安全检查活动中都要再次对应急照明器具实施 “安全体检”,形成记录;对于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超过有效使用期限的应急照明器具应予以报废并及时清理,不能与合格器具混存,最后上报安监保卫部备案,按计划及时补充、更新,进一步夯实规范化管理基础。(肖路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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