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山城郊农电分公司规范供用电合同管理
2010-09-20 16:22:22 来源:赵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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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自8月15日起,吉林白山城郊农电分公司进行了供用电合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内容,组织人员深入现场与用电客户共同核实、整改,重新签定具有法律效力、符合现场实际的供用电合同。
供用电合同具有供用电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效应,在前期使用过程中,由于抄表例日及客户用电类别、设备变更,个别内容已经与实际情况产生差异。针对这种情况,吉林白山城郊农电分公司组织人员,深入客户,与用电人一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逐项核对合同的内容。对合同内容与实际情况产生差异的,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以确保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截止目前,城郊农电分公司已用电客户重新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300份、低压供用电合同417份,并制定了供用电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供电用合同管理。 (赵洪涛)
供用电合同具有供用电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效应,在前期使用过程中,由于抄表例日及客户用电类别、设备变更,个别内容已经与实际情况产生差异。针对这种情况,吉林白山城郊农电分公司组织人员,深入客户,与用电人一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逐项核对合同的内容。对合同内容与实际情况产生差异的,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以确保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截止目前,城郊农电分公司已用电客户重新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300份、低压供用电合同417份,并制定了供用电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供电用合同管理。 (赵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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