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电力“六个到位”推进废旧物资集约化管理
2010-09-06 17:10:56 来源: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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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日前,宁波余姚供电局集中对一批废旧物资进行了拍卖处理,总成交金额达到230余万元,比评估价高出23.6%。近年来,该局不断加强废旧物资集约化管理,优化废旧物资管理和业务流程,实施废旧物资集中处置、阳光操作、管理闭环,做到“六个到位”,确保废旧物资颗粒归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益。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该局高度重视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到加强废旧物资管理是电网企业适应新形势发展和企业精益化管理的迫切需要,将废旧物资管理列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来狠抓落实,规范做细做好废旧物资拆除、回收、鉴定、处置、交割、资金回收每一个环节。
二是管理制度到位。该局坚持“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原则,结合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努力创新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制订了符合实际、结构严密、操作性强、措施有力的废旧物资管理制度。2009年,该局又重新修订了《余姚市供电局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对废旧物资回收的范围和拆旧数量进一步进行明确,对废旧物资管理流程进行了严密要求。
三是工作措施到位。该局切实增强废旧物资回收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在每个工程开工前,把废旧物资回收数量的核定测算、回收时限、回收措施等和工程项目的计划、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统筹考虑,并与施工方签订废旧物资回收责任书。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理废旧物资,委托评估机构对待拍物资进行价格评估,在合理设置起拍底价基础上进行公开拍卖,全力确保处理工作透明、规范、有序。
四是结算挂钩到位。该局将废旧物资处理与施工企业的工程、材料价款结算挂钩。工程项目结束后,对未按规定上缴废旧物资的施工企业,不予结算工程价款;对拆除上缴材料与原计划数量不符的施工企业,差异部分在工程结算中予以扣除。
五是人员落实到位。设立专职废旧物资管理人员,监督废旧物资回收落实情况,详细登记废旧物资管理台账,参与废旧物资处置全过程各环节。同时实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对入库验收、清查和保管等岗位进行分离,严格做好物资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换制度。
六是监督考核到位。充分发挥生产、纪检、审计、财务、物资管理等部门工作职能,加大对废旧物资拆旧、回收、处理、出入库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强废旧物资效能监察工作,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废旧物资管理可控、在控。明确物资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以制度约束行为,加大制度落实的绩效考核力度,做到“有章可循、建章可行、遵章必严、违章必究”,确保各项制度执行、落实到位。(耿飞)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该局高度重视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到加强废旧物资管理是电网企业适应新形势发展和企业精益化管理的迫切需要,将废旧物资管理列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来狠抓落实,规范做细做好废旧物资拆除、回收、鉴定、处置、交割、资金回收每一个环节。
二是管理制度到位。该局坚持“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原则,结合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努力创新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制订了符合实际、结构严密、操作性强、措施有力的废旧物资管理制度。2009年,该局又重新修订了《余姚市供电局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对废旧物资回收的范围和拆旧数量进一步进行明确,对废旧物资管理流程进行了严密要求。
三是工作措施到位。该局切实增强废旧物资回收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在每个工程开工前,把废旧物资回收数量的核定测算、回收时限、回收措施等和工程项目的计划、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统筹考虑,并与施工方签订废旧物资回收责任书。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理废旧物资,委托评估机构对待拍物资进行价格评估,在合理设置起拍底价基础上进行公开拍卖,全力确保处理工作透明、规范、有序。
四是结算挂钩到位。该局将废旧物资处理与施工企业的工程、材料价款结算挂钩。工程项目结束后,对未按规定上缴废旧物资的施工企业,不予结算工程价款;对拆除上缴材料与原计划数量不符的施工企业,差异部分在工程结算中予以扣除。
五是人员落实到位。设立专职废旧物资管理人员,监督废旧物资回收落实情况,详细登记废旧物资管理台账,参与废旧物资处置全过程各环节。同时实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对入库验收、清查和保管等岗位进行分离,严格做好物资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换制度。
六是监督考核到位。充分发挥生产、纪检、审计、财务、物资管理等部门工作职能,加大对废旧物资拆旧、回收、处理、出入库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强废旧物资效能监察工作,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废旧物资管理可控、在控。明确物资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以制度约束行为,加大制度落实的绩效考核力度,做到“有章可循、建章可行、遵章必严、违章必究”,确保各项制度执行、落实到位。(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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