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供电公司推行工作督查督办管理制
2010-05-17 16:31:47 来源:付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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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健全闭环管理机制,确保上级和公司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金溪县供电公司制定了《督查督办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在下达《工作交办卡》后,交办部门要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部门交办事项时间进行至2/3时,督办部门将下达红色《工作督办卡》,督办部门要做好具体服务工作,就督办工作内容向主、协办部门详尽解释;同时对布置的工作要不定期采取电话追踪、现场参与等多种形式进行跟踪落实,每件督办工作不少于两次督办,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督促检查。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检查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办公会议,由各部门负责汇报本季度主、协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下一季度要抓好的重点工作和措施。
此项工作作为部门工作质量的评价和考核依据,采取责任部门、单位领导考核与经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督办部门在次月五日前统计上月工作完成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汇总,每月考核一次,作为部门(单位)负责人评价考核依据,纳入年度考核,并对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月度经济考核。经济考核标准为工作未按期完成,扣罚主办部门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奖60元/次,扣罚协办部门负责人月度绩效奖30元/次;以后每拖延一天,扣罚主办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奖20元/次,扣罚协办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奖10元/次;督办部门对每件督办事项没有按照规定督办的,扣罚督办部门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奖30元/次。
通联处:江西省金溪县供电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
邮 编:344800
该管理办法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在下达《工作交办卡》后,交办部门要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部门交办事项时间进行至2/3时,督办部门将下达红色《工作督办卡》,督办部门要做好具体服务工作,就督办工作内容向主、协办部门详尽解释;同时对布置的工作要不定期采取电话追踪、现场参与等多种形式进行跟踪落实,每件督办工作不少于两次督办,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督促检查。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检查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办公会议,由各部门负责汇报本季度主、协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下一季度要抓好的重点工作和措施。
此项工作作为部门工作质量的评价和考核依据,采取责任部门、单位领导考核与经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督办部门在次月五日前统计上月工作完成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汇总,每月考核一次,作为部门(单位)负责人评价考核依据,纳入年度考核,并对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月度经济考核。经济考核标准为工作未按期完成,扣罚主办部门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奖60元/次,扣罚协办部门负责人月度绩效奖30元/次;以后每拖延一天,扣罚主办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奖20元/次,扣罚协办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奖10元/次;督办部门对每件督办事项没有按照规定督办的,扣罚督办部门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奖30元/次。
通联处:江西省金溪县供电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
邮 编:3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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