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第二电业局“新招”确保电费回收
2010-04-23 10:30:12 来源:温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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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昨天,记者从黑龙江哈尔滨第二电业局获悉,第一季度该局售电量同比大幅度增长,为保持良好势头,该局将在2010年第二季度采取领导亲自抓疑难客户、信誉度不高客户预购电等举措,加大电费回收力度,以优质服务确保每月电费及时足额回收。
据统计,哈二局第一季度完成售电量3.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06%。2010年第二季度之初,该局营销部开拓创新,对不同客户群体采取不同的电费回收措施,以达到同样效果。对存在较大电费回收风险的用户提前做好告之工作,提醒用户增加预存电费额度,特别是倒存用户确保电费回收顺利。对于每月交费信誉度不高的用户,加大推行预购电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电费,如逾期未交电费的,将按照《供用电规则和电力法》等规定进行停送电。对动力客户电费回收能预交电费的预交,不能预交的采取及时催缴。第二季度营销部将开展主要领导亲自抓大客户电费收缴困难的问题,解决收费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针对某些随时都有停产可能性的不景气企业,为避免发生电费时欠费,采取不定期抄表管理办法,跟踪客户生产情况。该局为了调动收费人员的积极性实行奖励机制,加大激励力度。
哈二局电费回收以优质服务取信社会,让客户安心用电、舒心交钱,为电费回收工作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日前,为了方便客户,该局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联手开通代购电业务,随后还将陆续与邮政、建设银行等大型银联机构签署代购电协议,拓展收费渠道,增加收费网点,方便广大用电客户交费。
据统计,哈二局第一季度完成售电量3.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06%。2010年第二季度之初,该局营销部开拓创新,对不同客户群体采取不同的电费回收措施,以达到同样效果。对存在较大电费回收风险的用户提前做好告之工作,提醒用户增加预存电费额度,特别是倒存用户确保电费回收顺利。对于每月交费信誉度不高的用户,加大推行预购电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电费,如逾期未交电费的,将按照《供用电规则和电力法》等规定进行停送电。对动力客户电费回收能预交电费的预交,不能预交的采取及时催缴。第二季度营销部将开展主要领导亲自抓大客户电费收缴困难的问题,解决收费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针对某些随时都有停产可能性的不景气企业,为避免发生电费时欠费,采取不定期抄表管理办法,跟踪客户生产情况。该局为了调动收费人员的积极性实行奖励机制,加大激励力度。
哈二局电费回收以优质服务取信社会,让客户安心用电、舒心交钱,为电费回收工作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日前,为了方便客户,该局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联手开通代购电业务,随后还将陆续与邮政、建设银行等大型银联机构签署代购电协议,拓展收费渠道,增加收费网点,方便广大用电客户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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