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公司: 做好“四字”文章 推动八项服务
2010-04-13 11:19:15 来源:龙婉明
A-
A+
电力18讯: 为全面提升供电优质服务水平,确保供电服务八项新举措取得成效,公司围绕“查、纠、督”三字作文章,抓住“改”字下功夫,开展服务效能监察工作。
“查”,即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直接暗访:在不打招呼、不用陪同、不定时间的情况下,直接深入营业窗口进行明察暗访,检查营业窗口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情况;现场调查:根据工作需要,在用电客户中随机开展供电服务满意度调查,征求客户对供电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纠”,即:认真落实国网公司“三个十条”,进一步加强纠风和行风监督体系建设,修订和完善供电服务违规、优质服务事故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规定。
“督”,即: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组织开展走访客户和客户代表座谈会等征询活动,及时了解客户对公司优质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公司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工作。
“改”:即,公示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于违反规定,有损公司形象的服务事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决不姑息。并完善优质服务有关制度,建立常效机制。
“查”,即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直接暗访:在不打招呼、不用陪同、不定时间的情况下,直接深入营业窗口进行明察暗访,检查营业窗口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情况;现场调查:根据工作需要,在用电客户中随机开展供电服务满意度调查,征求客户对供电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纠”,即:认真落实国网公司“三个十条”,进一步加强纠风和行风监督体系建设,修订和完善供电服务违规、优质服务事故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规定。
“督”,即: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组织开展走访客户和客户代表座谈会等征询活动,及时了解客户对公司优质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公司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工作。
“改”:即,公示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于违反规定,有损公司形象的服务事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决不姑息。并完善优质服务有关制度,建立常效机制。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