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电业局协助政府全川率先出台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2010-04-02 13:55:37 来源: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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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高危和重要客户用电安全管理责任怎样界定?用电技术标准怎样明确?高危和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管理如何规范?4月1日,从宜宾电业局获悉,该局协助市经委在全川率先推出《重要电力用户用电管理办法》,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明确。从此,该市高危和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管理有了政策性支撑,安全用电有了技术性保障。
截止3月31日,宜宾市有高危与重要电力用户121户,涉及煤矿、化工、冶金、电铁、通信、广电、交通等行业。宜宾电业局于2009年9月对121户高危与重要电力用户进行了安全用电检查,现场检查客户存在的安全隐患共381项,提出整改意见381条,安全用电形式严峻。
根据现行法规,供电企业对电力用户的用电检查履行的只是一项安全方面的服务,对用户是否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缺乏监督管理力度和强制性手段。由于部分用户对安全用电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或是经济利益方面的因素,致使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整改,进而使得供用双方的安全均不能得到保障。
2009年成都“双流机场事件”发生后,按照四川省政府、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要求,宜宾电业局局长田立峰、副局长杜兵等领导要求该局积极思考,如何更好发挥专业技术优势,进一步深化用电检查服务工作,同时完善与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和电力管理部门的常态沟通机制,建立供用电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促进高危及重要客户的安全可靠用电。鉴于当前电力用户在安全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宜宾电业局建议政府电力管理和监管部门出台更加完善的政策和标准,进一步加强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的监督和整改力度,确保各类电力用户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能得到及时整改和纠正。
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进一步提高高危和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管理水平和应对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省、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宜宾市制定了该办法。
该办法对重要电力用户进行了定义和分类,对重要电力用户的安全用电提出要求,对监督检查机构及方式、法律责任和处罚进行了明确。
该办法特别对高危与重要电力客户所属供电电源配置、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及安全使用管理进行严格要求,以进一步提高客户所属设备装备和健康运行维护水平。
该办法授权供电企业对直供区范围内履行用电检查和管理职责,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对电力客户安全用电隐患进行整改建议。用电客户对缺陷隐患提出了整改、检修、消缺后,方可投入运行,对拒不整改并有可能危机电网、人身安全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供电企业可依法终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该办法是建立管、供、用三方常态协调机制的根本手段。宜宾供用双方依靠政府出台管理办法,推行统一的供电可靠性标准,建立统一的用电安全性评价规范,全面深入开展高危和重要客户用电安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指导客户完善双电源、自备应急电源以及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反事故措施和应急预案的依据。
截止3月31日,宜宾市有高危与重要电力用户121户,涉及煤矿、化工、冶金、电铁、通信、广电、交通等行业。宜宾电业局于2009年9月对121户高危与重要电力用户进行了安全用电检查,现场检查客户存在的安全隐患共381项,提出整改意见381条,安全用电形式严峻。
根据现行法规,供电企业对电力用户的用电检查履行的只是一项安全方面的服务,对用户是否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缺乏监督管理力度和强制性手段。由于部分用户对安全用电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或是经济利益方面的因素,致使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整改,进而使得供用双方的安全均不能得到保障。
2009年成都“双流机场事件”发生后,按照四川省政府、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要求,宜宾电业局局长田立峰、副局长杜兵等领导要求该局积极思考,如何更好发挥专业技术优势,进一步深化用电检查服务工作,同时完善与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和电力管理部门的常态沟通机制,建立供用电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促进高危及重要客户的安全可靠用电。鉴于当前电力用户在安全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宜宾电业局建议政府电力管理和监管部门出台更加完善的政策和标准,进一步加强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的监督和整改力度,确保各类电力用户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能得到及时整改和纠正。
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进一步提高高危和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管理水平和应对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省、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宜宾市制定了该办法。
该办法对重要电力用户进行了定义和分类,对重要电力用户的安全用电提出要求,对监督检查机构及方式、法律责任和处罚进行了明确。
该办法特别对高危与重要电力客户所属供电电源配置、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及安全使用管理进行严格要求,以进一步提高客户所属设备装备和健康运行维护水平。
该办法授权供电企业对直供区范围内履行用电检查和管理职责,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对电力客户安全用电隐患进行整改建议。用电客户对缺陷隐患提出了整改、检修、消缺后,方可投入运行,对拒不整改并有可能危机电网、人身安全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供电企业可依法终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该办法是建立管、供、用三方常态协调机制的根本手段。宜宾供用双方依靠政府出台管理办法,推行统一的供电可靠性标准,建立统一的用电安全性评价规范,全面深入开展高危和重要客户用电安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指导客户完善双电源、自备应急电源以及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反事故措施和应急预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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