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区供电公司:深入学习 明确责任
2010-03-26 16:39:29 来源: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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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在参加了公司组织的“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动员大会后,公司各部门再次组织学习、领会了相关文件精神,熟知了相关工作要求,同时也明确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重特大设备损坏事故。3月1日至6月10日,公司范围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是为确保春季检修预试各项工作安全有序、确保“两会”保电万无一失,更是为推进公司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取得成效而开展的一次全员参与的重要活动。通过历年开展的一系列安全活动,“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这种观念已存于我们每个人的心中,但安全的警钟是长鸣的,所以也是要通过活动来时刻提醒大家、让大家人人都来重视安全,时刻关注安全,清楚地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就是伤害自己,伤害他人。任何人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因为一次小小的不经意的违章,可能会造成极大的损失和伤害。
作为人力资源部的员工,我们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是,应在坚守本岗位的基础上,做到按章、按规、依法为员工办好事、办成事,这样确保了员工队伍的稳定。而在有些时候因为工作繁多,为了赶时间,只图省事,而忽略工作中的细节,以至风险管理流于形式,工作浮躁,这样务必会造成办理不周。在工作中,我们必须要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这是从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转变,要真正取得确保安全生产这一客观效果,最关键的还是要实现“我会安全”这一根本。这就要求我们的安全以及本职业务学习不能只流于形式,首先是提高思想素质,树立危机意识。再是在每日的工作中,我们要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检查,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以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磨刀不误砍柴工”,我们要在工作中边学习、边积累经验。凝聚上下力量,集中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司的决策部署上来,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安全贯穿于我们的生活、工作,也为公司创国网一流企业打下扎实的业务基础。
南昌市青山湖区供电公司
“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重特大设备损坏事故。3月1日至6月10日,公司范围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是为确保春季检修预试各项工作安全有序、确保“两会”保电万无一失,更是为推进公司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取得成效而开展的一次全员参与的重要活动。通过历年开展的一系列安全活动,“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这种观念已存于我们每个人的心中,但安全的警钟是长鸣的,所以也是要通过活动来时刻提醒大家、让大家人人都来重视安全,时刻关注安全,清楚地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就是伤害自己,伤害他人。任何人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因为一次小小的不经意的违章,可能会造成极大的损失和伤害。
作为人力资源部的员工,我们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是,应在坚守本岗位的基础上,做到按章、按规、依法为员工办好事、办成事,这样确保了员工队伍的稳定。而在有些时候因为工作繁多,为了赶时间,只图省事,而忽略工作中的细节,以至风险管理流于形式,工作浮躁,这样务必会造成办理不周。在工作中,我们必须要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这是从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转变,要真正取得确保安全生产这一客观效果,最关键的还是要实现“我会安全”这一根本。这就要求我们的安全以及本职业务学习不能只流于形式,首先是提高思想素质,树立危机意识。再是在每日的工作中,我们要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检查,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以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磨刀不误砍柴工”,我们要在工作中边学习、边积累经验。凝聚上下力量,集中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司的决策部署上来,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安全贯穿于我们的生活、工作,也为公司创国网一流企业打下扎实的业务基础。
南昌市青山湖区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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