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推行新型电费结算方式
2009-12-24 16:49:43 来源: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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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12月23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四川宜宾市将在国家电网供电营业区电力用户中推行新型电费结算结算方式。
为加强电力用户需求侧管理,规范供用电企业行为,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保护国家电费按时足额回收,根据《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宜宾市实际情况,宜宾市经委会同实际部门研究,决定在该市国家电网供电营业区内的电力用户开展预购电服务工作,推行新型电费结算方式。
在实施过程中,供电企业将根据本供电营业区电力用户具体情况,结合用电类别、负荷特性、电费交费信用等,对电力用户装设智能IC卡电表、或带IC卡预购电功能量自动系统终端,按照预交电费或分次结算电费等方式,向电力用户计收电费。
供电企业对电力用户安装智能IC卡电表,或带IC卡预购电功能的电能量自动采集终端,将按如下顺序和原则进行;先新上用户,后老用户(在老用户,先欠费用户,后完清电费用户);先专变用户,后非专用变压器用户;先动用电用户,后照明用电用户;对具备条件的电力用户优先安装;对不具备条件的电力用户,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应对积极创造条件安装。另外,对季节性用电、租赁承包用电等临时用户,实行预付电费。
宜宾市经委要求,供电企业,电力用户在办理供用电合同中,应明确预付电费或分次结算电费方式,电力用户应按合同或协议在约定期限内交纳电费。逾期未交纳的,供电企业可依法停电、限电,直至终止供用电关系。
为加强电力用户需求侧管理,规范供用电企业行为,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保护国家电费按时足额回收,根据《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宜宾市实际情况,宜宾市经委会同实际部门研究,决定在该市国家电网供电营业区内的电力用户开展预购电服务工作,推行新型电费结算方式。
在实施过程中,供电企业将根据本供电营业区电力用户具体情况,结合用电类别、负荷特性、电费交费信用等,对电力用户装设智能IC卡电表、或带IC卡预购电功能量自动系统终端,按照预交电费或分次结算电费等方式,向电力用户计收电费。
供电企业对电力用户安装智能IC卡电表,或带IC卡预购电功能的电能量自动采集终端,将按如下顺序和原则进行;先新上用户,后老用户(在老用户,先欠费用户,后完清电费用户);先专变用户,后非专用变压器用户;先动用电用户,后照明用电用户;对具备条件的电力用户优先安装;对不具备条件的电力用户,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应对积极创造条件安装。另外,对季节性用电、租赁承包用电等临时用户,实行预付电费。
宜宾市经委要求,供电企业,电力用户在办理供用电合同中,应明确预付电费或分次结算电费方式,电力用户应按合同或协议在约定期限内交纳电费。逾期未交纳的,供电企业可依法停电、限电,直至终止供用电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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