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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供电所综合管理工作探讨

  2009-05-08 13:41: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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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供电所是供电企业的最前沿,是企业系列工作的主要着落点,是一个非单纯生产型的综合性机构。为切实推进供电所管理工作再上台阶,笔者结合实际作如下探讨。

一、现行农村供电所综合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县级供电企业内定位模糊,内部规范化建设和运作无法实现常态;复杂的劳动用工关系,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用工风险;简单且形式化的薪酬模式,让在供电所工作的非供电企业员工精神患得患失,农电队伍的结构性缺员、稳定、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农电安全“可控、能控、在控”等工作面临窘境;承担着企业几乎全部管理职能的区域落实责任,各项工作没有明晰的归类整合,没有组建可以与整合内容相对应的落实机构,所务管理向企业内权力加蛮力倾斜等。

二、对策与出路

(一)明确定位,撇开企业外的职能不谈,合理搭建农村供电所内部运作框架。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的意见》(国发[1999]2号)和国家电网公司《农村供电所规范化管理标准》(农管[2008]29号)对供电所的描述是:在隶属关系上,供电所属于县供电企业的派出机构;在工作性质上,供电所是供电企业面向大众,服务社会的一个“窗口”。供电所的设置应按照便于管理、方便客户、经济合理的原则,按照工作流程标准化和作业组织专业化的要求开展工作。据此,在企业内部机构设置时应将供电所明确定位为综合性生产单位,搭建落实任务与责任的班组。

作为一个综合性生产单位,依据新版的《农村供电所规范化管理标准》的规定仍难在实际工作开展中灵活高效的运作。认真分析目前农村供电所实际承担的工作内容、性质及特点,为保证新的规范化标准施行又可确保其能真正担当起服务社会的窗口责任,不妨作以下设想:在其内按规范化标准设立所长、专责综合管理员、专责技术员、专责安全员、专责计量员、专责核算员等管理岗位的同时,配套在其下相应设立综合管理班、配电班、营业班、电费班、营业大厅等班组。其中,为降本增效,各班组人员的配备应视区域内的工作量合理设定,同时,管理人员宜协作分工,并可兼任班组负责人。

(二)解析整合全部工作内容,合理设定岗位与班组职责,以保证实现上下管理任务、责任的承接与对应落实工作

――工作内容的解析与整合

安全管理: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治安保卫,安全工器具,属地电力线路及电气设备运行中的保护。

生产与设备管理:管理区域内变电站的出线关口和10kV及以下至400V配电线路与电气设备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建立设备台帐、实施双重编号、定期评级、巡视、检修、抢修、试验、消缺、维护与保护),备品备料,项目物资(含废旧物资)管理等;

电力营销管理:营业管理:根据受理权限和规范流程开展业扩报装与变更用电业务、用电检查、需求侧(电压与无功)管理、负荷控制等;电费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电量电价和电费计收政策,开展电量的抄录、复核和电费的收取工作,负责400V以下至用户产权分界点的线路及设备的巡视、维护与抢修等工作;电能计量、线损、负荷预测等的管理;营业厅规范化运行。

优质服务管理:推行供电所服务规范和国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实施客户工程“三不指定”,规范有偿服务,开展特色服务,充分发挥供电服务“95598”呼叫热线和网页的功能,规范受理客户的咨询、投诉与举报,推行走访客户和所长接待日制度,创新品牌服务。

综合管理:系列制度建设,员工的学习、教育与培训,系列创建(含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文明创建、企业文化等系列主题活动的方案制订、开展与阶段实施情况总结)、考勤与考绩、后勤(食宿行等)保障,车辆管理,防火防盗,治安及环卫维护等

――管理岗位与班组职责的设定

所长:主持全所工作,是供电所全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持相关制度、方案、计划的制定与修订,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线损分析会、季度工作综合分析推进会等,协调相关工作关系,统筹、支持与考核全所各岗位、班组及时履行职责,落实并实现企业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专责综合管理员:在所长的领导下,接受并请示企业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组织开展对全所各项工作的计划、方案与制度建设、修订及工作和活动过程的记录、宣传与总结,组织或配合相关岗位专责人员对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督促、考核与兑现。

专责技术员:在所长的领导下,接受企业专业部门的指导,参与相关制度、方案、计划的制定与修订,组织开展全所生产、设备等的标准化建设、标准化作业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考核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率,保证全年生产与设备管理目标的实现。

专责安全员:在所长的领导下,接受企业专业部门的指导和统一安排,结合实际,参与相关制度、方案、计划的制定与修订,主动协调相关岗位专责人员,负责组织与督查全所的全面安全质量管理及属地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安全目标实现,努力提高安全工作“三控”水平。

专责计量员:在所长的领导下,参与相关制度、方案、计划的制定与修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计量政策,接受企业专业部门的指导,加强计量信息、器具及设备的常态与动态管理,组织用电检查工作,做好线损分析与管理工作,协调相关岗位专责人员做好技术降损工作。

专责核算员:在所长的领导下,参与相关制度、方案、计划的制定与修订,严格执行相关电量计量、电价及财务政策和规定,组织做好电费的及时回收、催收与上缴工作,考核抄表到位率、电费差错率,按既定的财务及考核制度统计兑现职工报酬、福利、资金等,按时上报相关经营报表,做好负荷预测工作。

综合管理班:根据企业的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依据企业颁布的相关岗位标准、技术标准、工作标准,承担全所系列工作制度、计划、方案地建设、修订与过程活动地记录、宣传、总结与考核(含廉政建设、班组建设、优质服务与行风建设、各类创建、企业文化等系列主题活动);落实考勤与考绩、后勤保障,车辆管理,防火防盗,治安及环卫维护等工作。

配电班:负责区域内变电站的出线关口和10kV及以下至400V配电线路与电气设备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建立设备台帐、实施双重编号、定期评级、巡视、检修、试验、消缺、抢修、维护与保护),负责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及无功优化工作,负责备品备料,项目物资(含废旧物资)管理等工作。

营业班:根据受理权限和规范的流程开展业扩报装与变更用电业务;负责400V以下线路及计量器具的报修业务;根据安排开展用电检查、需求侧管理及负荷控制等工作;

电费班:执行国家规定的电量电价和电费计收政策,负责区域内客户用电的抄表、录入、核对和电费收取工作;负责400V以下至用户产权分界点的线路及计量器具等设备的巡视工作。

营业大厅:按相关标准、规范或制度常态运行,人员可由营业班、电费班相应人员和若干专职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收取电费、承接业扩报装及变更用电业务、接受客户的咨询、举报、投诉或故障报修,向客户公告及宣传电价、用电等的相关政策、流程、安全知识等,负责全天候值班工作。

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关乎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是企业压倒一切的大事,供电优质服务工作事关企业形象和社会稳定,二者均要求供电企业的每一个员工在每一项工作中都要牢牢遵守既有的规程、规章、规定和制度,将其贯穿在全部管理过程之中。

(三)理顺劳动关系,规范用工管理,化解用工风险

现在农村供电所从事农电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供电企业的全民职工;有供电企业多产公司的集体身份员工;有长久使用却签订了临时用工合同的“临时工”;还有大多数是农电体制第一次改革时农村电力管理站的职工,在后续的深化改革中,他们几经转折成为供电企业关联公司的员工。《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社会各界用工与企业劳务派遣的资质要求作出了严格规定,同时对用工单位规定了必须强制性执行的加重处罚措施。农村供电所现行的用工方式,难以规避真正法律意义下的供电企业事实用工嫌疑,继之而来的一系列用工隐患自不待言。

为稳定基层农电队伍,进一步推行专业化管理,尽快依法规范用工势在必行。

(四)构建以人为本的薪酬体系,以稳定最基层的农电管理队伍,稳步提高基层农电队伍的整体素质。

现行薪酬体系过于简单,且流于形式。主要是农村供电所员工的薪酬起点工资过低,没有体现出初始学历学位、技能等级种类等的差异化起点工资,没有明确员工就业后通过不断努力感觉到自己可上升的薪酬通道,甚至还存在不计工龄工资等现象。在全社会基础用工实行招聘制、初次就业实行自主择业制的今天,这种陈旧而形式的薪酬模式,已难以满足较高素质择业者的精神和物质愿望上的需求,导致招聘进来的人员难以集中心思工作,很多真正优秀的人存在以此作为过渡,择机另谋发展的驿站思想。所以,改革现行薪酬模式,畅通员工努力可上升的薪酬渠道,对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实稳定农电队伍,从而真正持续提高农电队伍综合素质大有裨益。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各种监管越来越规范到位,企业最基层的管理已无需再常设行政或司法职能机构,这样难免会劳神伤财,甚至于弄巧成拙。同时,电力企业的主多规范工作已不允许供电所把日常工作内容委托给其他企业,交叉管理常会导致责任推诿,执行力衰减。此举须慎而用之。(陆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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