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公司四项措施强化计量管理工作
2009-04-30 16:24: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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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为进一步强化计量装置管理,实现计量管理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 ,4月24日,新建县供电公司采取四项措施强化计量管理工作。
一是新增专变用户计量装置按照业扩报装流程配置,各单位未经职能部门许可不得擅自从市场上购置,否则,计量所不予以校验;凡擅自从市场上购置并安装的,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进行处理。
二是专变计量装置在运行过程中烧(损)坏,由管辖供电所/抄收中心向客户中心提出更换申请,客户中心负责审核,在审核通过后,再下发计量装置更换单至计量所;计量所凭更换单进行配发,并及时更改好业扩系统上相应客户的计量装置信息。
三是公司统一给供电所/抄收中心每次配置10块单相电子表作为低压业扩新增、变更用表。凡出现虚报、瞒报或把公司配置的低压业扩专用的单相电子表挪作它用,一经发现每块表扣单位负责人200元,分管副所长/副主任100元。四是低压业扩用户可到所管辖的供电所/抄收中心购置电表,也允许用户按公司提供的厂家到市场购买,但必经计量所校验,合格的统一编制条形码贴至电表外盖上,方可进行安装,并由供电所/抄收中心指定的业扩员把电表信息录入业扩系统。同时,供电所/抄收中心批量领用户表时,先出具书面报告并填写降损承诺书,经营销科审核、领导签字同意后,由计量所配发入库到公司仓库领取,电表装完后,要把电表信息录入营销系统,营销科在营销系统上对其进行核实。(朱春艳)
为进一步强化计量装置管理,实现计量管理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 ,4月24日,新建县供电公司采取四项措施强化计量管理工作。
一是新增专变用户计量装置按照业扩报装流程配置,各单位未经职能部门许可不得擅自从市场上购置,否则,计量所不予以校验;凡擅自从市场上购置并安装的,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进行处理。
二是专变计量装置在运行过程中烧(损)坏,由管辖供电所/抄收中心向客户中心提出更换申请,客户中心负责审核,在审核通过后,再下发计量装置更换单至计量所;计量所凭更换单进行配发,并及时更改好业扩系统上相应客户的计量装置信息。
三是公司统一给供电所/抄收中心每次配置10块单相电子表作为低压业扩新增、变更用表。凡出现虚报、瞒报或把公司配置的低压业扩专用的单相电子表挪作它用,一经发现每块表扣单位负责人200元,分管副所长/副主任100元。四是低压业扩用户可到所管辖的供电所/抄收中心购置电表,也允许用户按公司提供的厂家到市场购买,但必经计量所校验,合格的统一编制条形码贴至电表外盖上,方可进行安装,并由供电所/抄收中心指定的业扩员把电表信息录入业扩系统。同时,供电所/抄收中心批量领用户表时,先出具书面报告并填写降损承诺书,经营销科审核、领导签字同意后,由计量所配发入库到公司仓库领取,电表装完后,要把电表信息录入营销系统,营销科在营销系统上对其进行核实。(朱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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