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乐供电局扎实推进“四到户”改造工程
2009-04-22 11:24: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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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为继续推进博乐市“四到户”改造工程,新疆博乐供电局加大工程改造力度,扎实推进“四到户”工程的实施,一季度该局已完成改造户数294户。
该局制定八项措施:一是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利用主题月宣传活动和日常进小区服务的有利时机,继续加大“四到户”改造宣传力度,切实将“四到户”惠及到千家万户;二是强化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组织各施工队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上岗前《安规》考试,对不合格人员延长学习时间,同时要求各施工队结合实际,定期自行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确保安全施工;三是优化供电方案。对积极参加“四到户”改造工程的单位,工作人员主动联系,认真办理,现场勘查,科学设计,合理建议,确保企业、用电客户利益“双赢”;四是突出施工服务质量,增加施工人员优质服务培训内容,从着装、日常用语、行动举止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施工过程中用电客户提出的相关问题,对施工现场服务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优质服务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五是确保施工质量,结合实际,制定了《博乐供电局工程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加大对“四到户”工程质量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六是规范工程改造程序,项目确立后下发开工单,施工单位持施工单到属地供电所报备后方可开工,项目前期协调由属地供电所负责,配网规划由带电维护部负责,项目竣工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户号、表号的核对工作,运行单位应逐户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建卡、立户;七是落实责任,积极推进,严格按照自治州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对不愿参加改造的单位和个人,事后再要求改造,一律按业扩报装用电办理,其改造费用自行承担;八是执行政策严把送电关,根据自治区、自治州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凡今后新建楼房设计,一律按集中装表进行设计和施工,否则,不予提供施工电源、验收送电。
现博乐市已完成“四到户”4300余户,该局力争2009年完成2000户的改造任务。(杨忠义 张云红)
该局制定八项措施:一是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利用主题月宣传活动和日常进小区服务的有利时机,继续加大“四到户”改造宣传力度,切实将“四到户”惠及到千家万户;二是强化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组织各施工队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上岗前《安规》考试,对不合格人员延长学习时间,同时要求各施工队结合实际,定期自行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确保安全施工;三是优化供电方案。对积极参加“四到户”改造工程的单位,工作人员主动联系,认真办理,现场勘查,科学设计,合理建议,确保企业、用电客户利益“双赢”;四是突出施工服务质量,增加施工人员优质服务培训内容,从着装、日常用语、行动举止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施工过程中用电客户提出的相关问题,对施工现场服务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优质服务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五是确保施工质量,结合实际,制定了《博乐供电局工程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加大对“四到户”工程质量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六是规范工程改造程序,项目确立后下发开工单,施工单位持施工单到属地供电所报备后方可开工,项目前期协调由属地供电所负责,配网规划由带电维护部负责,项目竣工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户号、表号的核对工作,运行单位应逐户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建卡、立户;七是落实责任,积极推进,严格按照自治州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对不愿参加改造的单位和个人,事后再要求改造,一律按业扩报装用电办理,其改造费用自行承担;八是执行政策严把送电关,根据自治区、自治州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凡今后新建楼房设计,一律按集中装表进行设计和施工,否则,不予提供施工电源、验收送电。
现博乐市已完成“四到户”4300余户,该局力争2009年完成2000户的改造任务。(杨忠义 张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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