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局抓实县级供电企业依法经营工作
2008-10-15 15:49: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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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周忠云 刘惠媛
“把握关键环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教育和制约监督,防范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是预防腐败的重点。对此,大理供电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坚持按章理事,加大监管力度,明确职务禁区,建立长效机制,并延伸至县级供电企业,为企业的生产经营起到了积极的保驾护航作用。”这是10月7日在祥云县召开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大理供电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上,大理供电局杨树斌党委书记一语道破了该局确保依法经营的根本所在。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意识,经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大理供电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决定,在大理州12个县级供电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研。通过调研,将全面了解和掌握县级供电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现状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为其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奠定基础。对此,10月7日在祥云县召开了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大理供电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祥云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大理州首家调研单位。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著逵、大理供电局党委书记杨树斌、大理供电局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李柳生等领导参会并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相关要求;祥云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和耀典、总经理杨孝永分别就祥云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教育情况、工作重点、制度措施及其工作效果等作了全面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就今后工作中加强沟通、立足重点、务求实效等达成了共识。
多年来,大理供电局党委始终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注重效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该局依纪办事,宽严相济,融严于爱,充分体现了讲原则、重感情,严爱结合带队伍的南网团队理念。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抓住腐败易发、多发部位,特别是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基建工程、电费回收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管力度,明确职务禁区。继2006年在中层干部中推行廉洁从业承诺制度后,又于2007年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电力营销、财务管理人员中推行了廉洁从业承诺制度;2007年10月,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积极推动大理供电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电力部门联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优势,大理供电局与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共同决定成立了“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大理供电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会建立了工作机制,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加强了做好案件查办工作的协调和配合,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检企携手,形成合力,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2008年4月18日在局机关12楼会议室召开了大理供电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座谈会,6位局领导和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拒绝接受和赠送“红包”承诺书;2008年7月23日,举办了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大理供电局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通过这些深入细致的工作,使“清白做人、干净干事”的廉洁理念入脑入心,全面提高了各级干部的素质,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保驾护航作用。去年,大理供电局被评为“大理州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优秀单位”;今年又被大理州评为“二五依法治州先进单位”。
作者:周忠云 刘惠媛
“把握关键环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教育和制约监督,防范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是预防腐败的重点。对此,大理供电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坚持按章理事,加大监管力度,明确职务禁区,建立长效机制,并延伸至县级供电企业,为企业的生产经营起到了积极的保驾护航作用。”这是10月7日在祥云县召开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大理供电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上,大理供电局杨树斌党委书记一语道破了该局确保依法经营的根本所在。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意识,经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大理供电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决定,在大理州12个县级供电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研。通过调研,将全面了解和掌握县级供电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现状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为其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奠定基础。对此,10月7日在祥云县召开了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大理供电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祥云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大理州首家调研单位。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著逵、大理供电局党委书记杨树斌、大理供电局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李柳生等领导参会并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相关要求;祥云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和耀典、总经理杨孝永分别就祥云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教育情况、工作重点、制度措施及其工作效果等作了全面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就今后工作中加强沟通、立足重点、务求实效等达成了共识。
多年来,大理供电局党委始终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注重效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该局依纪办事,宽严相济,融严于爱,充分体现了讲原则、重感情,严爱结合带队伍的南网团队理念。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抓住腐败易发、多发部位,特别是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基建工程、电费回收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管力度,明确职务禁区。继2006年在中层干部中推行廉洁从业承诺制度后,又于2007年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电力营销、财务管理人员中推行了廉洁从业承诺制度;2007年10月,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积极推动大理供电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电力部门联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优势,大理供电局与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共同决定成立了“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大理供电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会建立了工作机制,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加强了做好案件查办工作的协调和配合,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检企携手,形成合力,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2008年4月18日在局机关12楼会议室召开了大理供电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座谈会,6位局领导和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拒绝接受和赠送“红包”承诺书;2008年7月23日,举办了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大理供电局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通过这些深入细致的工作,使“清白做人、干净干事”的廉洁理念入脑入心,全面提高了各级干部的素质,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保驾护航作用。去年,大理供电局被评为“大理州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优秀单位”;今年又被大理州评为“二五依法治州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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