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供电公司蝉联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2008-07-16 15:27: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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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7月14日从安阳供电公司企业管理部获悉,该公司近日喜获安阳市政府颁发的200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这已是该公司连续三年蝉联这一荣誉称号。
安阳公司在日常合同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治企”、“依章办事”的原则,在不断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同时,严把合同法律审查关,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奠定了基础。
2005年底,根据省电力公司规定,注销安阳市电业局,同时成立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新公司成立后,以往法人制度下的许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已不能适应新的非法人主体身份。面对新的法律主体身份,该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及时调整合同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合同管理程序,在省电力公司系统内率先制定《安阳供电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使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2006年,在以往10万元以上标的金额合同实行合同流转审查制度的基础上,又对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合同实行合同简易流转制度,使每一份合同不但要经过法律部门的合法性审查,还要经过财务、审计部门等的财务审计审查,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合同法律风险。截至2008年7月,安阳公司共签订合同1045份,标的金额达39145.86万元,未出现一次合同纠纷案件。(车东昀 郭栋)
安阳公司在日常合同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治企”、“依章办事”的原则,在不断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同时,严把合同法律审查关,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奠定了基础。
2005年底,根据省电力公司规定,注销安阳市电业局,同时成立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新公司成立后,以往法人制度下的许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已不能适应新的非法人主体身份。面对新的法律主体身份,该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及时调整合同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合同管理程序,在省电力公司系统内率先制定《安阳供电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使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2006年,在以往10万元以上标的金额合同实行合同流转审查制度的基础上,又对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合同实行合同简易流转制度,使每一份合同不但要经过法律部门的合法性审查,还要经过财务、审计部门等的财务审计审查,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合同法律风险。截至2008年7月,安阳公司共签订合同1045份,标的金额达39145.86万元,未出现一次合同纠纷案件。(车东昀 郭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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