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供电公司推行员工动态业绩月奖考核评比制度
2008-07-02 13:35: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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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江西省金溪县供电公司 吴 彦
为进一步推行公司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企业员工工资分配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实现公司和员工绩效共同提升,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2008年度,江西省金溪县供电公司在完善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实现绩效管理创新,下半年推行员工动态业绩月奖考核评比制度。
该制度实行满分百分制,评比指标分个人业务技能、爱岗敬业、实际业绩三部分进行权衡,各占30%、30%、40%。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机关职能部室、供电所(站)按动态业绩评比指标,相应制订出本部门《动态业绩评比实施细则》,做到全员参与,共同讨论,达成共识,使评比过程公平、公正,并实行各部门归口统一评比,由公司领导按分管口牵头把关评比,按A、B、C、D四个档次进行评比,以一个季度为周期评比一次,每月按时发放,时至下个季度时进行重新评比。
该制度的实行逐步消除了以往奖金相对固定,难以体现岗位劳动定额的现象,有效地区分了员工个体在工作量、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之间的差异,使工作业绩好的员工比工作业绩差的员工每月多收入二百元以上,从根本上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逐步达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目的,既为广大员工创造了公平竞争的机会,也增强了员工的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激发了员工的学习热情,员工的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也将得到一定的提升。企业管理不断规范,工作执行力明显提升,完备的考核制度将使得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考核指标有效地做到了凡事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事可考,使之形成“管理规范、工作有序、考核量化”的日常工作管理模式,由“人为管理”走向“制度管理”,为员工提供了激励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努力的工作平台,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
为进一步推行公司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企业员工工资分配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实现公司和员工绩效共同提升,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2008年度,江西省金溪县供电公司在完善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实现绩效管理创新,下半年推行员工动态业绩月奖考核评比制度。
该制度实行满分百分制,评比指标分个人业务技能、爱岗敬业、实际业绩三部分进行权衡,各占30%、30%、40%。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机关职能部室、供电所(站)按动态业绩评比指标,相应制订出本部门《动态业绩评比实施细则》,做到全员参与,共同讨论,达成共识,使评比过程公平、公正,并实行各部门归口统一评比,由公司领导按分管口牵头把关评比,按A、B、C、D四个档次进行评比,以一个季度为周期评比一次,每月按时发放,时至下个季度时进行重新评比。
该制度的实行逐步消除了以往奖金相对固定,难以体现岗位劳动定额的现象,有效地区分了员工个体在工作量、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之间的差异,使工作业绩好的员工比工作业绩差的员工每月多收入二百元以上,从根本上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逐步达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目的,既为广大员工创造了公平竞争的机会,也增强了员工的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激发了员工的学习热情,员工的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也将得到一定的提升。企业管理不断规范,工作执行力明显提升,完备的考核制度将使得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考核指标有效地做到了凡事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事可考,使之形成“管理规范、工作有序、考核量化”的日常工作管理模式,由“人为管理”走向“制度管理”,为员工提供了激励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努力的工作平台,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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