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供电公司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努力构建和谐企业
2008-01-18 13:27: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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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青海海南公司工会与公司依法组成协商代表,分别代表公司全体职工和公司,召开了集体合同协商会。
1月17日,公司四楼会议室气氛和谐而热烈,以委托授权人公司副总经理陈琳为首席代表的行政方代表与公司工会主席冯炯为首席代表的职工方代表各9人,对公司《2008年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平等协商。协商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及安全卫生、教育与培训、职工的责任和义务、职工的奖惩、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双方的责任和合同保证、争议处理与违约责任等十四大项。双方代表本着对公司和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公司实际,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对有关条款作了补充和修改,对合同中涉及的法律程序和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斟酌。经过协商,双方代表达成了共识,使集体合同更能维护和体现公司及职工的利益。集体合同的签订,将标志着公司民主管理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1月17日,公司四楼会议室气氛和谐而热烈,以委托授权人公司副总经理陈琳为首席代表的行政方代表与公司工会主席冯炯为首席代表的职工方代表各9人,对公司《2008年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平等协商。协商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及安全卫生、教育与培训、职工的责任和义务、职工的奖惩、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双方的责任和合同保证、争议处理与违约责任等十四大项。双方代表本着对公司和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公司实际,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对有关条款作了补充和修改,对合同中涉及的法律程序和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斟酌。经过协商,双方代表达成了共识,使集体合同更能维护和体现公司及职工的利益。集体合同的签订,将标志着公司民主管理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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