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电力公司:代管电网建设融资新探索
2008-01-09 16:46: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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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事由:2007年春,华夏建龙集团拟在湖北通城县筹建通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以开采、冶炼为主,产业布局为一矿五厂,首期投资1.5亿元。本期报装容量为8000千伏安,终期报装容量达16000千伏安。至2007年秋,该项目进入实质性前期施工阶段。
根据通城电网的实际和结构布局,要想对通城建龙矿业提供优质可靠的电能,必须兴建一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为其供电。通城电力公司属湖北省电力公司代管的县级供电企业,自“两改一同价”实施后,随着农(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完工,通城的电网建设资金又无着落,加之人多电量小,电网经营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自我筹资搞电网建设,可以说是天方夜谭。
这可难坏了承担供电任务的通城县电力公司。其一:如果为通城建龙矿业兴建一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全部由通城电力公司自筹资金,则担心完工后,如建龙矿业迟迟不能开工生产或电量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那么投资的风险全部由通城电力公司承担,若投资回报遥遥无期,那投资风险较大。其二:如果建龙矿业自建一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那么以后该项目正常投产后,带来的相关社会用电量的增长,又对通城电力公司电网布局发生新的变化,有可能带来重复性的投资建设。
既要让县政府满意,又要让新增客户通城建龙矿业放心,又还要能将自身的投资风险降至最低,能为将后的发展留有空间,避免重复建设,有利社会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做到一举多得。
通城电力公司经过多方求证,跳出传统的思维模式,经过县政府的协调,通过市场化运作,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通城电力公司向通城建龙矿业融资合作兴建一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予保证建龙矿业的供电。
融资方式:通城电力公司向通城建龙矿业融资700万元,用于兴建110千伏城墙山输变电工程,该资金不支付利息,但在通城建龙矿业投产运行后,通城电力公司按其用电量每千瓦时优惠1.5分钱用于偿还其融资款,待其700万元的融资款偿还清后,每千瓦时1.5分钱的优惠电价自行取消。对于该工程其它的短缺资金,由通城电力公司自筹。
供电方案:通城电力公司在离通城建龙矿业厂区1.5~2千米的地方,兴建城墙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首期建2条线径为LGT-150R的10千伏线路,对建龙矿业供电;电价按国家统一销售价执行,计量点设在110千伏变电站内,10千伏线路产权属建龙矿业所有。终期由建龙矿业自筹资金兴建2条大线径的10千伏线路,采取首期的方式计价和计量。变电部分及110千伏线路部分,产权全部属通城电力公司所有。首期和终期的变电部分、110千伏线路部分及首期的10千伏线路部分,全部由通城电力公司负责兴建。
工程建设规模:终期2×2万千伏安110千伏三圈变;110千伏线路4.8千米,110千伏间隔2个;35千伏间隔3个;10千伏总柜2个,10千伏馈线10回,长度8千米。本期110千伏2万千伏安三圈变压器一台,110千伏线路4.8千米,110千伏间隔1个;10千伏总柜2个,10千伏馈线6回,长度5千米。
目前工程进展顺利,预计于2008年6月初可以供电。通过融资合作兴建城墙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在当前各级各地招商引资热潮下,给我们带来了几点启示。
启示一:有利于避免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大包大揽,充分发挥引导、协调作用。各级政府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千万不能强硬要求供电部门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更不能随意承诺电价。因为,电价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法则,如果政府为招商引资,承诺低于国家规定的统一销售电价,既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更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健康成长。二是各级供电部门也是企业,企业与企业间的经济交往,由企业间按产业政策,按市场法则去办,千万不能强迫命令。政府只能按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产业政策,检查供电部门的服务质量,检查其是否按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办事,检查其办事的过程中是否公正、公平、合理、规范和有没有吃、拿、卡、要的行为。政府只能起引导、协调的作用。
启示二:有利于社会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通过融资合作兴建,既避免了有可能带来的重复建设,更有利于人力资源科学合理的社会化专业分工。搞冶炼的专心搞冶炼,搞供电的专心搞供电。避免了建龙矿业自建配套供电工程的运行维护和人工成本。
启示三:有利于创建和谐的供用电关系。通过融资合作兴建,企业间权责明确、产权明晰。既解决了通城建龙矿业的用电问题,又为通城的电网结构提供了支撑,更为通城电力公司将后的发展,埋下了复笔,留有了发展空间;同时解决了电网建设资金短缺的困难,降低了通城电力公司的投资风险。
题外的话:通城电力公司这次成功的合作,在当前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通城电网的实际和结构布局,要想对通城建龙矿业提供优质可靠的电能,必须兴建一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为其供电。通城电力公司属湖北省电力公司代管的县级供电企业,自“两改一同价”实施后,随着农(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完工,通城的电网建设资金又无着落,加之人多电量小,电网经营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自我筹资搞电网建设,可以说是天方夜谭。
这可难坏了承担供电任务的通城县电力公司。其一:如果为通城建龙矿业兴建一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全部由通城电力公司自筹资金,则担心完工后,如建龙矿业迟迟不能开工生产或电量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那么投资的风险全部由通城电力公司承担,若投资回报遥遥无期,那投资风险较大。其二:如果建龙矿业自建一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那么以后该项目正常投产后,带来的相关社会用电量的增长,又对通城电力公司电网布局发生新的变化,有可能带来重复性的投资建设。
既要让县政府满意,又要让新增客户通城建龙矿业放心,又还要能将自身的投资风险降至最低,能为将后的发展留有空间,避免重复建设,有利社会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做到一举多得。
通城电力公司经过多方求证,跳出传统的思维模式,经过县政府的协调,通过市场化运作,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通城电力公司向通城建龙矿业融资合作兴建一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予保证建龙矿业的供电。
融资方式:通城电力公司向通城建龙矿业融资700万元,用于兴建110千伏城墙山输变电工程,该资金不支付利息,但在通城建龙矿业投产运行后,通城电力公司按其用电量每千瓦时优惠1.5分钱用于偿还其融资款,待其700万元的融资款偿还清后,每千瓦时1.5分钱的优惠电价自行取消。对于该工程其它的短缺资金,由通城电力公司自筹。
供电方案:通城电力公司在离通城建龙矿业厂区1.5~2千米的地方,兴建城墙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首期建2条线径为LGT-150R的10千伏线路,对建龙矿业供电;电价按国家统一销售价执行,计量点设在110千伏变电站内,10千伏线路产权属建龙矿业所有。终期由建龙矿业自筹资金兴建2条大线径的10千伏线路,采取首期的方式计价和计量。变电部分及110千伏线路部分,产权全部属通城电力公司所有。首期和终期的变电部分、110千伏线路部分及首期的10千伏线路部分,全部由通城电力公司负责兴建。
工程建设规模:终期2×2万千伏安110千伏三圈变;110千伏线路4.8千米,110千伏间隔2个;35千伏间隔3个;10千伏总柜2个,10千伏馈线10回,长度8千米。本期110千伏2万千伏安三圈变压器一台,110千伏线路4.8千米,110千伏间隔1个;10千伏总柜2个,10千伏馈线6回,长度5千米。
目前工程进展顺利,预计于2008年6月初可以供电。通过融资合作兴建城墙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在当前各级各地招商引资热潮下,给我们带来了几点启示。
启示一:有利于避免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大包大揽,充分发挥引导、协调作用。各级政府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千万不能强硬要求供电部门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更不能随意承诺电价。因为,电价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法则,如果政府为招商引资,承诺低于国家规定的统一销售电价,既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更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健康成长。二是各级供电部门也是企业,企业与企业间的经济交往,由企业间按产业政策,按市场法则去办,千万不能强迫命令。政府只能按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产业政策,检查供电部门的服务质量,检查其是否按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办事,检查其办事的过程中是否公正、公平、合理、规范和有没有吃、拿、卡、要的行为。政府只能起引导、协调的作用。
启示二:有利于社会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通过融资合作兴建,既避免了有可能带来的重复建设,更有利于人力资源科学合理的社会化专业分工。搞冶炼的专心搞冶炼,搞供电的专心搞供电。避免了建龙矿业自建配套供电工程的运行维护和人工成本。
启示三:有利于创建和谐的供用电关系。通过融资合作兴建,企业间权责明确、产权明晰。既解决了通城建龙矿业的用电问题,又为通城的电网结构提供了支撑,更为通城电力公司将后的发展,埋下了复笔,留有了发展空间;同时解决了电网建设资金短缺的困难,降低了通城电力公司的投资风险。
题外的话:通城电力公司这次成功的合作,在当前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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