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东兴供电局群防护线 窃贼领刑
2008-01-03 13:51: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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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江福全
2007年12月21日,四川内江东兴供电局在内江市郭北镇举行群众护线会,表彰、奖励兰华金等10名勇敢护线的村民,同时向大力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犯罪行为的郭北派出所赠送锦旗。
东兴供电局有关负责人向笔者介绍了此案的经过:2007年7月21日2时20分,内江市郭北镇肖家坝村75岁的村民徐贵久致电95598反映当地失电。郭北供电所农电工邱帮年获悉消息后怀疑供电设施被盗,于是前往变压器所在地查看。路上,他又通知了当地村民。于是一支由100余名村民组成的护电大队在夜色中赶往事发地。
到现场后,邱帮年检查发现,安装在肖家坝村的那台80千伏安变压器的令克已被拉下,进出线也被剪断,变压器差点被盗走。邱帮年当即向供电所所长黄帝明作了汇报,并在黄的安排下组织人员抓盗贼。此时,他们发现变压器台区附近的一块稻田里有被踩踏的痕迹,于是寻迹搜寻,果然在稻田深处抓住一名盗贼。村民们将其扭送到郭北派出所。凌晨5时左右,龙村3社村民兰华金在其家附近发现一名行迹十分可疑的男子,高度警觉的她怀疑此人与变压器盗窃案有关,于是一面电话通知供电所,一面叫上其兄弟兰华兵、兰朝良追踪包围。7时许,3人在树丛中抓住了这名盗贼并扭送至当地派出所。
郭北派出所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破案。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2007年8月下旬,另一名盗贼也被抓捕归案。同时,警方还查获了2处销赃窝点。经查证:犯罪嫌疑人王富利、李力、三保等人多次伙同作案,为了盗窃变压器上的铜芯线,他们破坏了14台变压器,给当地电力设施造成极其严重的损失。
2007年12月14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王富利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赔偿东兴供电局经济损失30938元;判处李力有期徒刑4年,与王富利共同赔偿供电局16000元;判处三保有期徒刑5年,和李力共同赔偿供电局8387元,和王富利共同赔偿供电局32648元。
2007年12月21日,四川内江东兴供电局在内江市郭北镇举行群众护线会,表彰、奖励兰华金等10名勇敢护线的村民,同时向大力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犯罪行为的郭北派出所赠送锦旗。
东兴供电局有关负责人向笔者介绍了此案的经过:2007年7月21日2时20分,内江市郭北镇肖家坝村75岁的村民徐贵久致电95598反映当地失电。郭北供电所农电工邱帮年获悉消息后怀疑供电设施被盗,于是前往变压器所在地查看。路上,他又通知了当地村民。于是一支由100余名村民组成的护电大队在夜色中赶往事发地。
到现场后,邱帮年检查发现,安装在肖家坝村的那台80千伏安变压器的令克已被拉下,进出线也被剪断,变压器差点被盗走。邱帮年当即向供电所所长黄帝明作了汇报,并在黄的安排下组织人员抓盗贼。此时,他们发现变压器台区附近的一块稻田里有被踩踏的痕迹,于是寻迹搜寻,果然在稻田深处抓住一名盗贼。村民们将其扭送到郭北派出所。凌晨5时左右,龙村3社村民兰华金在其家附近发现一名行迹十分可疑的男子,高度警觉的她怀疑此人与变压器盗窃案有关,于是一面电话通知供电所,一面叫上其兄弟兰华兵、兰朝良追踪包围。7时许,3人在树丛中抓住了这名盗贼并扭送至当地派出所。
郭北派出所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破案。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2007年8月下旬,另一名盗贼也被抓捕归案。同时,警方还查获了2处销赃窝点。经查证:犯罪嫌疑人王富利、李力、三保等人多次伙同作案,为了盗窃变压器上的铜芯线,他们破坏了14台变压器,给当地电力设施造成极其严重的损失。
2007年12月14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王富利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赔偿东兴供电局经济损失30938元;判处李力有期徒刑4年,与王富利共同赔偿供电局16000元;判处三保有期徒刑5年,和李力共同赔偿供电局8387元,和王富利共同赔偿供电局326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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