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电力公司:“阳光采购”工程节约资金百万元
2007-12-27 10:16: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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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福建金湖电力公司在物资采购管理中,始终坚持“公正、公开、服务”的原则,以增强采购工作透明度为切入点,加大程序公开力度,牢牢抓住信息化建设和完善监督体系两个工作重点,大力实施“阳光采购”工程见成效。据统计, 2007年该公司物资部对外签订合同金额共计893.48万元,节约资金达123.81万元。
该公司不断创新物质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构建有效的物质采购监督体系。出台了《招投标管理办法》和《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成立了价格决策小组,负责对大宗物品、主要原辅材料、价高物品的价格研究,在综合比较物品质量、物品价格、付款条件、交货周期、货主信誉的前提下,对采购价格进行决策并明确执行价格的适宜周期,并在厂务公开中公开比价结果及购买价格。
该公司认真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活动,对大宗设备采购的招标均采用邮政特快专递密封报价,对时间紧无法采用邮政特快专递密封报价的采购,则要求商家将报价单传真至纪检部,由纪检部进行密封。同时该公司物资部针对价格大于1000元,但又不够签订合同的一般物资采购,在原来的规章制度和招标确定零星供应商的基础上,出台了一般物资比价记录规定,明确了物资的采购流程,使物资采购流程更加规范,真正做到了“阳光采购”。
(曾静)
该公司不断创新物质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构建有效的物质采购监督体系。出台了《招投标管理办法》和《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成立了价格决策小组,负责对大宗物品、主要原辅材料、价高物品的价格研究,在综合比较物品质量、物品价格、付款条件、交货周期、货主信誉的前提下,对采购价格进行决策并明确执行价格的适宜周期,并在厂务公开中公开比价结果及购买价格。
该公司认真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活动,对大宗设备采购的招标均采用邮政特快专递密封报价,对时间紧无法采用邮政特快专递密封报价的采购,则要求商家将报价单传真至纪检部,由纪检部进行密封。同时该公司物资部针对价格大于1000元,但又不够签订合同的一般物资采购,在原来的规章制度和招标确定零星供应商的基础上,出台了一般物资比价记录规定,明确了物资的采购流程,使物资采购流程更加规范,真正做到了“阳光采购”。
(曾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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