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供电公司荣获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2007-12-20 11:06:17 来源:金昌供电公司
A-
A+
电力18讯: 本网讯 在12月18日下午召开的金昌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授牌命名大会上,金昌公司先后被金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金昌市200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全国第四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近年来,金昌公司高度注重诚信体系建设,不断规范合同管理,着力打造企业诚信品牌,大力加强企业自身的信用建设。从加强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入手,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等各项环节进行调整和优化,形成了合同管理的闭环运行,使合同管理与公司的经营活动有机结合,有力促进了公司经营活动的规范化运作。
为增强企业信用意识,提升企业综合素质,打造诚信品牌,金昌公司坚持实施招投标制度,注重合同实效管理,强化合同监督服务职能,构筑公平交易平台。尤其在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都要经过公司财务、审计、纪检等相关部门层层把关,合同的签订与履行都能严格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有效杜绝了电力施工过程中的“三个指定”,深得用户与广大设备厂家、施工单位的赞誉。
与此同时,金昌公司紧密结合“文化塑造”工程及“安全生产暨优质服务百问百查”活动,狠抓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在全市范围内开通了95598电力服务热线。每年向社会公开供电服务承诺条款,在社会各个行业都聘请了行风监督员。积极开展联合检修,尤其在每年的“春秋检”工作前,金昌公司都要召开大中电力客户协调会,及时征求客户意见,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及停电时间,做到了一切替客户着想,充分体现了供电企业“诚实守信、有诺必践”和“四个服务”宗旨,连续多年获得甘肃省和金昌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据了解,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对企业合同信用状况的高级评定,评定不定比例,不定指标,不搞平衡照顾和荣誉终身制。今年7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第四批(2006年度)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入选名单,经过为期3个月的公示和层层选拔,最终确定了获得第四批(2006年度)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在此过程中,金昌公司被金昌市和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上报,并最终获得了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标志着金昌公司诚信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金昌公司高度注重诚信体系建设,不断规范合同管理,着力打造企业诚信品牌,大力加强企业自身的信用建设。从加强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入手,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等各项环节进行调整和优化,形成了合同管理的闭环运行,使合同管理与公司的经营活动有机结合,有力促进了公司经营活动的规范化运作。
为增强企业信用意识,提升企业综合素质,打造诚信品牌,金昌公司坚持实施招投标制度,注重合同实效管理,强化合同监督服务职能,构筑公平交易平台。尤其在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都要经过公司财务、审计、纪检等相关部门层层把关,合同的签订与履行都能严格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有效杜绝了电力施工过程中的“三个指定”,深得用户与广大设备厂家、施工单位的赞誉。
与此同时,金昌公司紧密结合“文化塑造”工程及“安全生产暨优质服务百问百查”活动,狠抓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在全市范围内开通了95598电力服务热线。每年向社会公开供电服务承诺条款,在社会各个行业都聘请了行风监督员。积极开展联合检修,尤其在每年的“春秋检”工作前,金昌公司都要召开大中电力客户协调会,及时征求客户意见,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及停电时间,做到了一切替客户着想,充分体现了供电企业“诚实守信、有诺必践”和“四个服务”宗旨,连续多年获得甘肃省和金昌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据了解,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对企业合同信用状况的高级评定,评定不定比例,不定指标,不搞平衡照顾和荣誉终身制。今年7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第四批(2006年度)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入选名单,经过为期3个月的公示和层层选拔,最终确定了获得第四批(2006年度)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在此过程中,金昌公司被金昌市和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上报,并最终获得了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标志着金昌公司诚信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