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供电公司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受肯定
2007-12-17 17:45: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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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12月14日,由青海海北州劳动人事局局长高素萍带队,州劳动社会保障局、州经贸委、州工会一行5人组成的检查组到海北供电公司检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
检查组在听取该公司工作汇报后,对各类资料进行了详细的查看和核对检查,并给予该公司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充分肯定。
检查组指出,海北供电公司作为国有企业,长期以来,能够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建立依法治企的长效机制。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活动中,正确把握和处理员工、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坚持以发展促进和谐、以公平保证和谐、以制度保障和谐、以互利共赢维护和谐,实现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业健康发展,公司和员工广泛受益,海北电力和地方经济协调发展。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应有作用。
检查组认为,海北供电公司在创建过程中形成了十大特色。一是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确保了劳动合同依法履行;二是组织健全、经费有保证,充分发挥了工会的维权作用;三是平等协商、共同作用,推进了民主管理工作进程;四是标准严格、执行有力,规范了公司工资发放程序;五是因地制宜、丰富载体,大力开展了企业文化建设;六是遵照法律、强化保护,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七是依据政策、建立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八是紧密配合、健全机制,有效解决劳动关系争议;九是完善合同、保护权益,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十是以人为本、强化理念,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作者:唐伟、秦青松
检查组在听取该公司工作汇报后,对各类资料进行了详细的查看和核对检查,并给予该公司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充分肯定。
检查组指出,海北供电公司作为国有企业,长期以来,能够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建立依法治企的长效机制。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活动中,正确把握和处理员工、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坚持以发展促进和谐、以公平保证和谐、以制度保障和谐、以互利共赢维护和谐,实现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业健康发展,公司和员工广泛受益,海北电力和地方经济协调发展。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应有作用。
检查组认为,海北供电公司在创建过程中形成了十大特色。一是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确保了劳动合同依法履行;二是组织健全、经费有保证,充分发挥了工会的维权作用;三是平等协商、共同作用,推进了民主管理工作进程;四是标准严格、执行有力,规范了公司工资发放程序;五是因地制宜、丰富载体,大力开展了企业文化建设;六是遵照法律、强化保护,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七是依据政策、建立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八是紧密配合、健全机制,有效解决劳动关系争议;九是完善合同、保护权益,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十是以人为本、强化理念,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作者:唐伟、秦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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