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供电公司聘任劳动保护监督员
2007-12-14 09:32:5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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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12月12日,吉林省延边供电公司举行“首席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授牌仪式,由工会主席向基层生产单位22位员工颁发了“首席劳动保护监督员”聘书,将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重心下移,并在生产一线实时监控。
为了更好地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权益,该公司工会广泛开展了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今年6月,该公司工会下发了《关于设立基层单位“首席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通知》。《通知》要求“首席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具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熟悉劳动保护业务,掌握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在本人申请自愿参加、职工同意的基础上由基层单位进行推荐,经公司培训考试合格后工会进行择优聘用。被聘用的"首席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联系群众,依法监督;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推广先进安全管理方法,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首席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属于兼职岗位,聘任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优秀的可续聘,并根据劳动保护开展情况给予奖励。
该公司经过6个月的培训考察,选取了基层单位生产一线的22位员工,聘任为“首席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这22位员工来自于不同的生产岗位,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他们将深入本单位生产班所独立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为安全生产设置了一道安全屏障。(李淑娟)
为了更好地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权益,该公司工会广泛开展了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今年6月,该公司工会下发了《关于设立基层单位“首席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通知》。《通知》要求“首席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具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熟悉劳动保护业务,掌握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在本人申请自愿参加、职工同意的基础上由基层单位进行推荐,经公司培训考试合格后工会进行择优聘用。被聘用的"首席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联系群众,依法监督;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推广先进安全管理方法,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首席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属于兼职岗位,聘任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优秀的可续聘,并根据劳动保护开展情况给予奖励。
该公司经过6个月的培训考察,选取了基层单位生产一线的22位员工,聘任为“首席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这22位员工来自于不同的生产岗位,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他们将深入本单位生产班所独立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为安全生产设置了一道安全屏障。(李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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