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供电公司营销考核实行重奖重惩
2007-12-10 10:33: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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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重庆市潼南供电公司思政部 周南岭
重庆潼南供电公司在深化企业改革中,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决定从2008年元月起,对供电营销指标考核实行重奖重惩,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考核指标包括售电量、售电均价、电费回收率、线损率等。考核方式是在不改变公司现行核算体制的前提下,用统计核算的办法对各车间、部室实行“指标挂钩、绩效奖惩”的考核模式,公司机关部室、调度通信中心、变电所、线路所与全公司的营销考核指标挂钩;营销中心与本中心的营销考核指标挂钩;农电中心与本中心的营销考核指标挂钩,供电营业所与本所的营销考核指标挂钩。
考核指标由公司市场营销部分解给营销中心、农电中心,并由两个中心分解下达给各班所,各班所再按线路、台区分解落实到人。指标确定后无特殊情况不作调整,因不可抗力影响指标完成或调整供电范围等引起售电量、售电均价变化,及遇有国家批准调整电价而影响售电均价变化的,由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
考核与奖励实行季度预兑现,年终总结算,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奖惩办法按电费回收率实行“一票否决制”,未达到100%,不能享受任何奖励;线损率按实际完成线损率与年度线损指标之比×实际完成的供电量×实际完成的售电均价×80%进行奖惩; 售电均价也按实际与计划之比×实际完成的售电量×80%进行奖惩;售电量也同样按实际与计划之比×实际完成的售电均价×1%进行奖惩。为了保证营销指标下达的公正、合理,如两个营销车间人均奖惩值相差达到20%时,营销部惩罚金额上下浮10%。考核办法还对生产技术部、调度通讯中心、线路所和公司其他人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重庆潼南供电公司在深化企业改革中,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决定从2008年元月起,对供电营销指标考核实行重奖重惩,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考核指标包括售电量、售电均价、电费回收率、线损率等。考核方式是在不改变公司现行核算体制的前提下,用统计核算的办法对各车间、部室实行“指标挂钩、绩效奖惩”的考核模式,公司机关部室、调度通信中心、变电所、线路所与全公司的营销考核指标挂钩;营销中心与本中心的营销考核指标挂钩;农电中心与本中心的营销考核指标挂钩,供电营业所与本所的营销考核指标挂钩。
考核指标由公司市场营销部分解给营销中心、农电中心,并由两个中心分解下达给各班所,各班所再按线路、台区分解落实到人。指标确定后无特殊情况不作调整,因不可抗力影响指标完成或调整供电范围等引起售电量、售电均价变化,及遇有国家批准调整电价而影响售电均价变化的,由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
考核与奖励实行季度预兑现,年终总结算,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奖惩办法按电费回收率实行“一票否决制”,未达到100%,不能享受任何奖励;线损率按实际完成线损率与年度线损指标之比×实际完成的供电量×实际完成的售电均价×80%进行奖惩; 售电均价也按实际与计划之比×实际完成的售电量×80%进行奖惩;售电量也同样按实际与计划之比×实际完成的售电均价×1%进行奖惩。为了保证营销指标下达的公正、合理,如两个营销车间人均奖惩值相差达到20%时,营销部惩罚金额上下浮10%。考核办法还对生产技术部、调度通讯中心、线路所和公司其他人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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