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化供电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2007-12-05 11:35: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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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12月4日,青海省电力公司机关事务部主任吴志超带领省公司工会、安监部、法律事务部及部分基层单位相关人员到黄化供电公司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黄化公司就综合治理、“五五”普法、消防治理、电力设施保护等方面工作及2006年和2007年所辖地区发案情况的汇报,了解了该公司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该公司是否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是否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是否制定了综合治理防范措施和制度、综合治理工作是否通过当地综治委的验收以及在综合治理方面开展了哪些主要工作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检查。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黄化公司综合治理扎实有效,有自己的特色,对该公司领导重视综合治理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和与地方政府协商出台《黄南州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做法给于高度评价。
同时,检查组对该公司今后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变更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并进一步明确职责;二是将综合治理的各种资料进行归纳整合,便于使用;三是珍惜地区“平安单位”的荣誉,继续加大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力度。同时希望该公司在机构改革后的工作交接过程中,要交清接明,尽快介入,特别要注重资料交接,以便今后工作的有序开展。
黄化公司表示要认真梳理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限时落实,同时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全员法律意识,依法办事、依法治企,使黄化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好的成绩,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作者:白燕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黄化公司就综合治理、“五五”普法、消防治理、电力设施保护等方面工作及2006年和2007年所辖地区发案情况的汇报,了解了该公司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该公司是否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是否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是否制定了综合治理防范措施和制度、综合治理工作是否通过当地综治委的验收以及在综合治理方面开展了哪些主要工作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检查。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黄化公司综合治理扎实有效,有自己的特色,对该公司领导重视综合治理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和与地方政府协商出台《黄南州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做法给于高度评价。
同时,检查组对该公司今后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变更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并进一步明确职责;二是将综合治理的各种资料进行归纳整合,便于使用;三是珍惜地区“平安单位”的荣誉,继续加大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力度。同时希望该公司在机构改革后的工作交接过程中,要交清接明,尽快介入,特别要注重资料交接,以便今后工作的有序开展。
黄化公司表示要认真梳理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限时落实,同时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全员法律意识,依法办事、依法治企,使黄化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好的成绩,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作者: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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