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供电公司实行“问廉问责”制度
2007-11-27 17:02: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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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 近日, 《咸宁供电公司问廉问责工作办法》(简称 《办法》)正式开始实施。第一个 《问廉问责书》由该公司纪委下达到了所属某县级供电公司,就职工反映的个别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吃喝消费问题进行问责,并责令其在7日内予以答复。
该 《办法》以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依据,突出预防环节,在党员干部出现思想滑坡、行为越轨苗头时,及时提醒、警示。 《办法》的实施体现了以人为本、提前介入、教育为主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做到亡羊之前先补牢,防止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办法》以咸宁供电公司系统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以党风廉政建设的责、权、利为主要内容,以开展廉政巡视、明察暗访、群众评议、投诉举报为主要信息来源,以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谈话诫勉、责令辞职等为主要手段,以惩前毖后、防微杜渐为根本目的,明确了8个方面的问廉内容和9个方面的问责内容,规范了违纪倾向的问责方式及处理程序。徐继发
该 《办法》以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依据,突出预防环节,在党员干部出现思想滑坡、行为越轨苗头时,及时提醒、警示。 《办法》的实施体现了以人为本、提前介入、教育为主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做到亡羊之前先补牢,防止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办法》以咸宁供电公司系统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以党风廉政建设的责、权、利为主要内容,以开展廉政巡视、明察暗访、群众评议、投诉举报为主要信息来源,以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谈话诫勉、责令辞职等为主要手段,以惩前毖后、防微杜渐为根本目的,明确了8个方面的问廉内容和9个方面的问责内容,规范了违纪倾向的问责方式及处理程序。徐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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