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供电公司积极应对协议用电政策变化
2007-11-13 18:49: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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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 (记者 胡人惠) 10月29日以来,宜昌供电公司面对执行协议供电试点政策即将停止执行的新形势,果断决策、超前谋划、周密部署,及时规避潜在的电费回收风险,确保宜昌协议用电市场波澜不惊。
宜昌是湖北省协议供电试点企业最多的区域,共16家(含12家坝区协议用户),年售电量36亿千瓦时,占我省协议电量市场的55%,占宜昌供电公司售电量1/3强。
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电监会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电价执行情况加大清理力度。宜昌供电公司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协议供电试点政策的停止执行,若不提高谋划,将给该公司带来巨大的电费回收困难和市场风险。
10月29日至30日,宜昌供电公司领导审时度势,采取果断措施,一是立即下发了关于对执行协议电价的客户跟踪管理的紧急通知,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协议用电情况和协议用电政策的变动情况;二是对协议用电客户的计费电能表安排专人在10月31日24点进行现场抄录止码,抄表时要求客户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并请其在抄表记录单上签字认可,为下一步的结算提供准确依据;三是对协议用电客户的用电设备、容量,以及不同类别用电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对不同类别用电,要求客户先期做好分表等工作,为调整电价做好准备;四是通过用电现场管理终端和安排专人随时掌握协议用电客户用电信息、用电量、用电负荷变动等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和省电力公司汇报;五是开展《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明确供用电及电量电费结算等问题,对电费结算采取分期结算方式,结算周期要求至少为每旬一次,对不同意采取分期结算方式的一律安装预付费装置;六是公司领导带队走访大客户,帮助用户分析用电政策,解答用电疑惑。
以上一系列未雨绸缪的周密部署,将有效防止宜昌协议用户电费呆死账的发生和电力市场的大幅波动,实现协议供电客户的平稳过渡。
10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停止执行协议供电试点政策的通知》。因为宜昌供电公司工作已提前应对,此文件在宜昌波澜不惊。各用电客户积极配合宜昌供电公司做好电费回收工作。截至11月5日,该公司在途资金余额为56.61万元,圆满完成省电力公司下达的低于300万元的年度考核指标。
■链接
10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宣布,我省施行了4年之久的协议供电试点政策,于当日正式停止执行。从11月1日起,原享受协议优惠电价的用电大户不再享有该优惠政策,全部恢复执行国家核定电价。
我省协议供电试点始于2003年,当时全省电力过剩,我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开展了这项试点。协议供电用户均为耗电大户,其用电价格比普通工业用电价格低,目前全省协议供电用户为9户(不含三峡坝区用户)。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电监会今年有关通知精神,我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紧急叫停“协议供电试点”,其中包括三峡坝区试点企业。
宜昌是湖北省协议供电试点企业最多的区域,共16家(含12家坝区协议用户),年售电量36亿千瓦时,占我省协议电量市场的55%,占宜昌供电公司售电量1/3强。
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电监会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电价执行情况加大清理力度。宜昌供电公司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协议供电试点政策的停止执行,若不提高谋划,将给该公司带来巨大的电费回收困难和市场风险。
10月29日至30日,宜昌供电公司领导审时度势,采取果断措施,一是立即下发了关于对执行协议电价的客户跟踪管理的紧急通知,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协议用电情况和协议用电政策的变动情况;二是对协议用电客户的计费电能表安排专人在10月31日24点进行现场抄录止码,抄表时要求客户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并请其在抄表记录单上签字认可,为下一步的结算提供准确依据;三是对协议用电客户的用电设备、容量,以及不同类别用电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对不同类别用电,要求客户先期做好分表等工作,为调整电价做好准备;四是通过用电现场管理终端和安排专人随时掌握协议用电客户用电信息、用电量、用电负荷变动等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和省电力公司汇报;五是开展《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明确供用电及电量电费结算等问题,对电费结算采取分期结算方式,结算周期要求至少为每旬一次,对不同意采取分期结算方式的一律安装预付费装置;六是公司领导带队走访大客户,帮助用户分析用电政策,解答用电疑惑。
以上一系列未雨绸缪的周密部署,将有效防止宜昌协议用户电费呆死账的发生和电力市场的大幅波动,实现协议供电客户的平稳过渡。
10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停止执行协议供电试点政策的通知》。因为宜昌供电公司工作已提前应对,此文件在宜昌波澜不惊。各用电客户积极配合宜昌供电公司做好电费回收工作。截至11月5日,该公司在途资金余额为56.61万元,圆满完成省电力公司下达的低于300万元的年度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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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宣布,我省施行了4年之久的协议供电试点政策,于当日正式停止执行。从11月1日起,原享受协议优惠电价的用电大户不再享有该优惠政策,全部恢复执行国家核定电价。
我省协议供电试点始于2003年,当时全省电力过剩,我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开展了这项试点。协议供电用户均为耗电大户,其用电价格比普通工业用电价格低,目前全省协议供电用户为9户(不含三峡坝区用户)。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电监会今年有关通知精神,我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紧急叫停“协议供电试点”,其中包括三峡坝区试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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