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电力公司贯彻《劳动合同法》动手早、行动快
2007-10-10 17:35: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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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劳动合同法》的当日,山西省电力公司即刻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晋电人资[2007]877号),重点对企业内部和所属多经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摸底排查。9月7日至8日又召开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会议,在公司系统全面部署了此项工作。近日又下发《山西省电力公司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就公司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和细部署。
根据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山西省电力公司成立了以王抒祥总经理为组长的“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领导组”,分设了主业、农电、多经三个专业组,并聘请省劳动仲裁委专家和律师组成政策研究咨询组。
据悉,该公司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学习宣传、自查摸底阶段,组织对本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制定对策。第二阶段为建章立制、整治规范阶段,各单位要对照《劳动合同法》,全面修订本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劳动用工管理的制度体系,分别规范主业、农电、多经和临时等不同用工类型的劳动合同范本,明确合同订立、续订、变更、履行、解除及终止等相关内容。完成本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总结提升阶段。各单位通过自查、互查和抽查形式,对规范劳动用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省公司各有关部门深入基层,对各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通过三个阶段的整治,在主业、农电、多经三个用工层面,实现劳动用工制度、劳动用工行为、劳动合同管理和薪酬与社会保险等四个方面的全面规范,使劳动用工管理基础工作得以加强。在年底前基本实现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一是依法用工和规范管理的观念在公司系统进一步增强和确立;二是劳动用工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三是劳动用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国网公司、省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四是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100%;五是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建立和完善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长效机制。
根据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山西省电力公司成立了以王抒祥总经理为组长的“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领导组”,分设了主业、农电、多经三个专业组,并聘请省劳动仲裁委专家和律师组成政策研究咨询组。
据悉,该公司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学习宣传、自查摸底阶段,组织对本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制定对策。第二阶段为建章立制、整治规范阶段,各单位要对照《劳动合同法》,全面修订本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劳动用工管理的制度体系,分别规范主业、农电、多经和临时等不同用工类型的劳动合同范本,明确合同订立、续订、变更、履行、解除及终止等相关内容。完成本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总结提升阶段。各单位通过自查、互查和抽查形式,对规范劳动用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省公司各有关部门深入基层,对各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通过三个阶段的整治,在主业、农电、多经三个用工层面,实现劳动用工制度、劳动用工行为、劳动合同管理和薪酬与社会保险等四个方面的全面规范,使劳动用工管理基础工作得以加强。在年底前基本实现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一是依法用工和规范管理的观念在公司系统进一步增强和确立;二是劳动用工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三是劳动用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国网公司、省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四是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100%;五是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建立和完善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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