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供电公司:四条禁令严把节日“廉洁关”
2007-09-24 09:59:49 来源:
A-
A+
电力18讯: 作者:安徽省固镇供电公司 韩 辉
9月21日,安徽固镇供电公司纪委发出通知,就“两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防范,向节假日不正之风“亮剑”。
该公司要求全体干部员工积极倡导良好风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大禁令,十项注意》、《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上级各项廉政规定。防止发生损害公司形象和领导形象的行为,并发出四项“禁令”。一是严禁参加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或违反社会公德的其它活动;二是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及高消费娱乐活动;三是严禁利用单位(部门)权力向施工单位和业务往来单位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四是严禁接受业务往来单位邀请参加旅游、度假及违反廉洁规定的各类活动。
该公司指出,违反以上“禁令”的,属于单位(部门)行为的,情节轻微的,对单位(部门)主要领导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按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属于个人行为的,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予以纪律处分,并视情节追究单位(部门)负责人的管理监督责任。
9月21日,安徽固镇供电公司纪委发出通知,就“两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防范,向节假日不正之风“亮剑”。
该公司要求全体干部员工积极倡导良好风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大禁令,十项注意》、《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上级各项廉政规定。防止发生损害公司形象和领导形象的行为,并发出四项“禁令”。一是严禁参加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或违反社会公德的其它活动;二是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及高消费娱乐活动;三是严禁利用单位(部门)权力向施工单位和业务往来单位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四是严禁接受业务往来单位邀请参加旅游、度假及违反廉洁规定的各类活动。
该公司指出,违反以上“禁令”的,属于单位(部门)行为的,情节轻微的,对单位(部门)主要领导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按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属于个人行为的,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予以纪律处分,并视情节追究单位(部门)负责人的管理监督责任。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