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供电公司出台综合协作性工作考核办法
2007-09-04 14:13: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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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为打破部门间的职责界限,提高综合性工作的完成质量,安徽省庐江供电公司于8月30日出台了综合协作性工作考核办法,将超出某个部门自身职责范围或单个部门无法完成而由多个部门协作开展的工作内容纳入考核范围。
该办法要求对每项综合协作性工作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牵头部门的职责是对协作性工作进行布置,明确提出完成时限、质量要求;提醒催办配合部门对协作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汇总总结配合部门提供的资料,按时上报;对配合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点评,提出考核意见,并将综合协作性工作的考核结果引入对公司各部门的经济考核和业绩评价。(欧伟 倪金刚)
该办法要求对每项综合协作性工作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牵头部门的职责是对协作性工作进行布置,明确提出完成时限、质量要求;提醒催办配合部门对协作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汇总总结配合部门提供的资料,按时上报;对配合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点评,提出考核意见,并将综合协作性工作的考核结果引入对公司各部门的经济考核和业绩评价。(欧伟 倪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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