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供电公司向违规者亮“红牌”
2007-06-27 10:24: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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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江苏省赣榆县供电公司 尚青枚 潘守华
“赣榆县城头供电所、塔山供电所、门河供电所近20名同志,由于在工作过程中,没能依法、依企业规定办事,给企业带来损失,按照《江苏省电力公司经营责任追究办法》和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分别被给予不同程度经济处罚; 5月4日殷东线陈顶村农户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建房施工过程中,供电所两名相互交接的包村电工对该危险源未能及时发现,也未能及时签定隐患整改通知书,最终导致吊车碰线断线,对沙河供电所两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城郊供电所对用户违章建筑,隐患通知书签定及时,规避相关责任,对供电所以及相关人员给予经济奖励。”这是6月21日,江苏省赣榆县供电公司召开的经济考评会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百问百查”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该公司领导在会议上强调,要下决心、下功夫、下狠招整治违章操作,向违规者亮“红牌”,对无视公司规章制度,进行重罚,给予警戒。
今年1-5月份,赣榆县供电公司共发生涉电案件4件,形成诉讼有两件,诉讼标的60多万元,给公司的正常工作带来影响。针对基层供电所存在的对规章制度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心不强的具体问题,公司领导在21日考评会议上强调,要下决心整治工作中的违章现象。集中精力、人力、财力坚决做好此项工作;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对行动迟缓、无所作为、执行不彻底或不到位的供电所或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要下功夫提高执行力和村电工的责任心;在作风转变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经济考评制度的作用,以经济制裁为手段,加大教育引导督促力度,加大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强村电工队伍的管理工作,对工作态度不积极、执行效果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和教育,对屡教不改、屡督不动、屡改屡犯的供电所或个人进行必要的严惩重罚,并采取教育与严惩相结合办法,以惩促改,同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让其它供电所和个人引以为戒。
“赣榆县城头供电所、塔山供电所、门河供电所近20名同志,由于在工作过程中,没能依法、依企业规定办事,给企业带来损失,按照《江苏省电力公司经营责任追究办法》和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分别被给予不同程度经济处罚; 5月4日殷东线陈顶村农户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建房施工过程中,供电所两名相互交接的包村电工对该危险源未能及时发现,也未能及时签定隐患整改通知书,最终导致吊车碰线断线,对沙河供电所两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城郊供电所对用户违章建筑,隐患通知书签定及时,规避相关责任,对供电所以及相关人员给予经济奖励。”这是6月21日,江苏省赣榆县供电公司召开的经济考评会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百问百查”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该公司领导在会议上强调,要下决心、下功夫、下狠招整治违章操作,向违规者亮“红牌”,对无视公司规章制度,进行重罚,给予警戒。
今年1-5月份,赣榆县供电公司共发生涉电案件4件,形成诉讼有两件,诉讼标的60多万元,给公司的正常工作带来影响。针对基层供电所存在的对规章制度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心不强的具体问题,公司领导在21日考评会议上强调,要下决心整治工作中的违章现象。集中精力、人力、财力坚决做好此项工作;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对行动迟缓、无所作为、执行不彻底或不到位的供电所或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要下功夫提高执行力和村电工的责任心;在作风转变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经济考评制度的作用,以经济制裁为手段,加大教育引导督促力度,加大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强村电工队伍的管理工作,对工作态度不积极、执行效果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和教育,对屡教不改、屡督不动、屡改屡犯的供电所或个人进行必要的严惩重罚,并采取教育与严惩相结合办法,以惩促改,同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让其它供电所和个人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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