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荷升起来 电费收回来――乌兰察布电业局精细化管理增效益
2007-05-30 13:28:14 来源:内蒙古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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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撰稿人:郭殿军
内蒙古乌兰察布电业局扎扎实实推动“经营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加强营销各专业的精细管理,开拓了市场,增加了效益。
今年,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精神,乌兰察布市开展了对高载能企业的环保专项治理,致使该地区的用电量下降,用电负荷由3月份110万千瓦下滑到80万千瓦,再加上优质负荷项目都在施工阶段,负荷接续不上,售电量受到严重影响。面对严峻局面,该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一方面密切配合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进行环保治理整顿,坚持验收一台炉启动一台炉的原则,实现了停产高载能负荷的有序启动。另一方面,围绕“管理效益年”活动的要求,深入开展 “蒙电服务进万家”活动,努力开发和培育电力市场,取得明显实效,5月份有20多万千瓦高载能负荷启动。目前,全局最大负荷突破126万千瓦,最大日供电量达到2828万千瓦时,1-4月份累计完成售电量29.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48%。
随着新的差别电价的实行,占全局售电量、电费80%以上的高载能企业潜在的电费风险越来越大,局领导班子及时研究,采取了有效措施,加强电费回收工作。一是重申各承担电费回收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是电费回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片面追求售电量的高速增长而忽视电费回收,形成呆坏账的单位,将追究一把手的责任。二是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电费回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要到位,确保电费按期足额收回。三是稽查分局把对大用户局、丰镇供电局、集宁供电局电费回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四是正确处理增供与电费回收的关系,对蓄意拖欠电费或有欠费风险的高载能客户,要及时采取停电措施,对信誉不高的高载能客户要采取资产抵押、担保等措施防范欠费风险。五是对拖欠电费形成惯例的单位,严格按照《供电营业规则》执行,对违反相关条款的客户,要严格按照停限电程序实施停限电。六是对高载能企业以外的其他电力客户,特别是行政机关及供热公司等严格按照时限收取电费,对未按时交纳电费的客户,按照规定收取电费违约金,对必需实施停限电的客户,严格按照停限电程序实施停限电。
该局特别是抓好高载能企业电费回收,大用户管理局对信誉好的客户严格落实5日电费结算回收制度,对信誉不好的客户严格一天一结算制度,确保电费回收快速及时,月度电费回收率达到100%。各供电局、农电公司也强化了对电费回收工作的监督管理,月度电费回收率达到100%。同时,加强和改进电费抄、核、收管理工作,对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各供电单位根据本单位电量构成和电费结构,以及电费回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当前或潜在电费风险的管理与研究,建立信用风险分析制度。
通过采取以上行之有效的措施,该局电费回收率、资金上缴率月月结零,真正做到了“颗粒归仓”。
内蒙古乌兰察布电业局扎扎实实推动“经营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加强营销各专业的精细管理,开拓了市场,增加了效益。
今年,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精神,乌兰察布市开展了对高载能企业的环保专项治理,致使该地区的用电量下降,用电负荷由3月份110万千瓦下滑到80万千瓦,再加上优质负荷项目都在施工阶段,负荷接续不上,售电量受到严重影响。面对严峻局面,该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一方面密切配合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进行环保治理整顿,坚持验收一台炉启动一台炉的原则,实现了停产高载能负荷的有序启动。另一方面,围绕“管理效益年”活动的要求,深入开展 “蒙电服务进万家”活动,努力开发和培育电力市场,取得明显实效,5月份有20多万千瓦高载能负荷启动。目前,全局最大负荷突破126万千瓦,最大日供电量达到2828万千瓦时,1-4月份累计完成售电量29.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48%。
随着新的差别电价的实行,占全局售电量、电费80%以上的高载能企业潜在的电费风险越来越大,局领导班子及时研究,采取了有效措施,加强电费回收工作。一是重申各承担电费回收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是电费回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片面追求售电量的高速增长而忽视电费回收,形成呆坏账的单位,将追究一把手的责任。二是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电费回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要到位,确保电费按期足额收回。三是稽查分局把对大用户局、丰镇供电局、集宁供电局电费回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四是正确处理增供与电费回收的关系,对蓄意拖欠电费或有欠费风险的高载能客户,要及时采取停电措施,对信誉不高的高载能客户要采取资产抵押、担保等措施防范欠费风险。五是对拖欠电费形成惯例的单位,严格按照《供电营业规则》执行,对违反相关条款的客户,要严格按照停限电程序实施停限电。六是对高载能企业以外的其他电力客户,特别是行政机关及供热公司等严格按照时限收取电费,对未按时交纳电费的客户,按照规定收取电费违约金,对必需实施停限电的客户,严格按照停限电程序实施停限电。
该局特别是抓好高载能企业电费回收,大用户管理局对信誉好的客户严格落实5日电费结算回收制度,对信誉不好的客户严格一天一结算制度,确保电费回收快速及时,月度电费回收率达到100%。各供电局、农电公司也强化了对电费回收工作的监督管理,月度电费回收率达到100%。同时,加强和改进电费抄、核、收管理工作,对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各供电单位根据本单位电量构成和电费结构,以及电费回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当前或潜在电费风险的管理与研究,建立信用风险分析制度。
通过采取以上行之有效的措施,该局电费回收率、资金上缴率月月结零,真正做到了“颗粒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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