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电稽查工作的几点看法
2007-04-29 09:52: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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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山西省广灵供电支公司 姜正林
1 基层查窃电工作,取证难是共性问题。且不说高科技窃电,就普通的窃电而言,从设备上讲,检查人员没有照相机、摄像机等取证工具,即使有也不一定好使管用。其次,从电力系统《供电营业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上都明确了发现窃电者除取证外,须让窃电者签字认可。这才是最关键的。当场口头认可,你回去汇报,人家破坏了窃电现场,再落实没证据了,当然也就不会承认了。对于这些,应该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2 基层搞用电检查或稽查工作,要端正思想、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不徇私情,不能知法犯法、见利忘义。在制度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的监督下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办理,杜绝任何违规行为,这是检查(稽查)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同时,要加强电力营销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依法管电的意识,提高检查(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
3 举报、投诉是当今电力系统的一大亮点,也是一大弱点。各单位争先恐后的拓展优质服务项目,扩展“民心工程”的内容,你学我,我学你,内容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有的单位在首问责任制的基础上,设立了“委屈奖”。由于所谓的举报投诉使员工受用户误会了,就可回单位领委屈奖。长此发展下去,将会给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电力行业是企业,但也具有公用事业的属性,好多企业应有的自主经营权、自主决策权,电力企业是没有的,所以在行业管理上,也不必跟着社会上其他企业亦步亦趋。按电力法规、政策规定、规程、条例要求做好自己的事情,才算得上是为社会、为人民做实事的企业。
1 基层查窃电工作,取证难是共性问题。且不说高科技窃电,就普通的窃电而言,从设备上讲,检查人员没有照相机、摄像机等取证工具,即使有也不一定好使管用。其次,从电力系统《供电营业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上都明确了发现窃电者除取证外,须让窃电者签字认可。这才是最关键的。当场口头认可,你回去汇报,人家破坏了窃电现场,再落实没证据了,当然也就不会承认了。对于这些,应该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2 基层搞用电检查或稽查工作,要端正思想、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不徇私情,不能知法犯法、见利忘义。在制度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的监督下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办理,杜绝任何违规行为,这是检查(稽查)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同时,要加强电力营销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依法管电的意识,提高检查(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
3 举报、投诉是当今电力系统的一大亮点,也是一大弱点。各单位争先恐后的拓展优质服务项目,扩展“民心工程”的内容,你学我,我学你,内容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有的单位在首问责任制的基础上,设立了“委屈奖”。由于所谓的举报投诉使员工受用户误会了,就可回单位领委屈奖。长此发展下去,将会给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电力行业是企业,但也具有公用事业的属性,好多企业应有的自主经营权、自主决策权,电力企业是没有的,所以在行业管理上,也不必跟着社会上其他企业亦步亦趋。按电力法规、政策规定、规程、条例要求做好自己的事情,才算得上是为社会、为人民做实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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