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出窃电,该奖还是该罚
2007-04-23 08:53:45 来源:国家电网报
A-
A+
电力18讯: “线损工作,管理是重头。发生窃电行为,说明管理不到位,对查出窃电的人员进行奖励,岂不是奖励了管理不到位的行为?”4月5日,河南省郑州供电公司上街供电局活动室里传出一阵阵激烈的辩论声,这里正在举行一场以线损管理为主题的“辩论赛”。
今年以来,郑州供电公司将全面加强线损管理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在开展线损管理的过程中,上街供电局一些员工认为,降低线损应该加大查处窃电的力度,对查出窃电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另一部分员工认为,查处窃电行为是用电检查人员的本职工作,窃电行为的发生,说明管理上存在漏洞,使窃电者有机可乘,应该给予处罚。究竟哪一种措施更有利于反窃电工作的开展?围绕着这个问题,一场别开生面的“辩论赛”开始了。
“我公司在年度预算中设立反窃电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在查处窃电、违约用电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举报人员。对于加强反窃电工作,奖励还是处罚,我公司的态度已经很明确。”“正方”一位有着20多年工作经验的老员工率先发言。
“反方”毫不示弱地进行反驳:“查出窃电行为说明线损管理上存在漏洞,让人有机可乘,应该给予处罚。反窃电工作成绩显著,说明窃电现象严重,进而说明日常线损管理不到位,对于工作不到位,我们还应该奖励吗?”
“不对反窃电的行为进行奖励,又如何进一步调动起员工查处窃电的积极性呢?”
“进行奖励也要考虑具体情况,比如警察甲,在他的辖区内治安不好,案件频发,而他总是忙于处理,当然也侦破了不少案件。而在警察乙的辖区内,治安良好,从没有发生过案件,当然也就无案可破了。难道我们还要奖励警察甲而处罚警察乙吗?”“反方”的回答意味深长。
仅仅数分钟,双方的“辩论”便进入了白热化状态。选手们的精彩表现赢得了阵阵热烈的掌声。
只要有利于降低线损,就是最适合的绩效考核方式。上街供电局负责人在总结时说,线损管理要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是奖还是罚。重要的是针对员工所承担的工作,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员工行为的实际效果和对企业所作贡献的价值进行考核和评价。今后,上街供电局将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线损管理,营造和谐的供用电环境。
作者:胡宏伟 张瑜
今年以来,郑州供电公司将全面加强线损管理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在开展线损管理的过程中,上街供电局一些员工认为,降低线损应该加大查处窃电的力度,对查出窃电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另一部分员工认为,查处窃电行为是用电检查人员的本职工作,窃电行为的发生,说明管理上存在漏洞,使窃电者有机可乘,应该给予处罚。究竟哪一种措施更有利于反窃电工作的开展?围绕着这个问题,一场别开生面的“辩论赛”开始了。
“我公司在年度预算中设立反窃电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在查处窃电、违约用电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举报人员。对于加强反窃电工作,奖励还是处罚,我公司的态度已经很明确。”“正方”一位有着20多年工作经验的老员工率先发言。
“反方”毫不示弱地进行反驳:“查出窃电行为说明线损管理上存在漏洞,让人有机可乘,应该给予处罚。反窃电工作成绩显著,说明窃电现象严重,进而说明日常线损管理不到位,对于工作不到位,我们还应该奖励吗?”
“不对反窃电的行为进行奖励,又如何进一步调动起员工查处窃电的积极性呢?”
“进行奖励也要考虑具体情况,比如警察甲,在他的辖区内治安不好,案件频发,而他总是忙于处理,当然也侦破了不少案件。而在警察乙的辖区内,治安良好,从没有发生过案件,当然也就无案可破了。难道我们还要奖励警察甲而处罚警察乙吗?”“反方”的回答意味深长。
仅仅数分钟,双方的“辩论”便进入了白热化状态。选手们的精彩表现赢得了阵阵热烈的掌声。
只要有利于降低线损,就是最适合的绩效考核方式。上街供电局负责人在总结时说,线损管理要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是奖还是罚。重要的是针对员工所承担的工作,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员工行为的实际效果和对企业所作贡献的价值进行考核和评价。今后,上街供电局将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线损管理,营造和谐的供用电环境。
作者:胡宏伟 张瑜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