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竞价机制基本明确,后续光热示范项目走竞价路线是否可行?
2019-02-24 18:21:11 来源: CSPPLA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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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光伏新政已基本确定,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国家能源局将不再设定全年补贴装机规模,而是根据申报电价,在一定的年度补贴总规模下,由市场本身确定补贴装机规模。这在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行政分配项目资源模式。
首批光热示范项目的确定即属于传统的行政确定指标方式,对于后续示范项目的指标确定,当前有言论认为可以参考光伏这种竞价机制,也有言论认为不可行。
在探讨这一个问题之前,首先我们假定后续示范项目在2019年下半年启动,在这一时间点采用竞价机制是否合适?
支持观点认为,光热发电难以大规模发展的最大障碍目前还是成本问题,通过竞价机制,可以刺激光热发电成本下降,让低成本光热发电技术获得发展空间,有益光热长远发展。
反对观点认为,光热和光伏不同,当前光热尚处发展初期,竞价机制下药过猛,特别是对国企影响较大。光热电站投资大,应激发国企的参与热情,竞价机制与国企当前的项目审批制度相悖,国企普遍不掌握光热技术,无法准确衡量成本,竞价机制下难以决策定价,没有国企参与,单靠民企光热很难形成规模化发展。
中立观点认为,光热竞价是大势所趋,但在2019年就推行并不合适。在首批示范项目有了一个最终的结果之后,至少在2020年十三五结束后,方具备竞价的产业条件和基础。未来两到三年,走竞价路线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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