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江西公司争做光伏发电的“创业者”
光伏发电作为集团公司新能源发展的重点板块,也是保持经营业绩“稳增长”、实现“弯道超车”的重要支撑。江西公司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破自我,变革创新,以超常规的力度,大力推进光伏项目发展,争做光伏发电的“创业者”,争做集团公司转型升级,“弯道超车”,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的奋斗者。
创新开发机制。突破传统发展思维,打破常规发展机制,鼓励所有下属各单位调动各方资源,争做光伏产业“创业者”。所属13个火电、水电、新能源公司中,已有10个公司投产、在建或正在开展光伏前期工作,在江西省内逐步形成了多点效应,规模优势。自2014年启动光伏项目发展以来,2年内已投产光伏电站15.17万千瓦,获得备案并列入建设计划规模12.8万千瓦,开展前期9万千瓦,储备48.5万千瓦。
创新开发模式。江西为森林覆盖率居全国第二,对土地强烈的红线意识与光伏发电大量的土地需求形成突出矛盾。为有效破解土地、林地等瓶颈问题,江西公司拓思路、想办法、广调研,与大学院校、科研单位深度探索,主动邀请江西省能源局、林业厅“走出去”考察先进开发模式,以有效的工作,促使江西省政府出台农(林)光互补、渔光互补示范政策,建成江西省首个农(林)光互补示范项目――乐平7万千瓦光伏项目。
创新开发形式。江西公司坚持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从有限的土地资源中,挤出光伏发展空间,各投产项目各具特点。洪门水电厂1.3万千瓦项目利用水电厂厂区闲置土地,建成江西省第一个“水光互补”的光伏项目;新余良山2万千瓦光伏电站租凭钢铁厂废弃土地,建成江西省第一个尾矿库开发光伏项目;贵溪发电厂2.5万千瓦项目盘活火电厂现有闲置土地,建成全国第一个利用停用火电厂灰场进行开发的光伏项目;景德镇电厂0.37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利用火电厂厂区空闲区域、车棚、检修楼等屋顶,建成全国第一个火电厂厂区分布式光伏项目。
注重光伏新技术应用。江西公司牢固树立效益优先的原则,坚决不上无效益和收益率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在项目前期进行充分论证、比选;在项目设计时充分利用各个设计院的优势,引进先进技术,实现项目设计最优。江西公司首个光伏项目洪门1.3万千瓦光伏发电站投产一年来实现利润超过500万元。乐平光伏项目引进国内最先进的智能双轴跟踪系统,较传统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效率提高20-30%以上,收益率提高至24.42%,利用小时数高出至少150个小时,按照江西省光伏电站含税上网电价计算每年可增收营业收入1260万元。
注重和谐发展。江西公司高度重视央企社会责任,强调政府、企业、百姓三方和谐共生,努力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乐平光伏项目充分挖掘土地资源的空间开发效率和价值,运营后将的农(林)业种植,将给当地百姓增加固定收入(约100人工,月工资2000元),得到地方政府和百姓的支持和欢迎,进而主动寻求土地资源,主动谋求进一步开发合作,成为江西省新农村建设与企业和谐发展的示范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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