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基本实现全覆盖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基本全覆盖
年底前公布12个省级、1个区域电网输配电价
中国电力报 中电新闻网 记者 马建胜 报道 8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京召开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工作座谈会,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将原定2017年开展的14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提前到今年9月份启动,并计划于2017年1月底完成成本监审工作。这意味着,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由目前的18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扩大到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级电网,基本实现全覆盖。
此外,今年4月试点的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力争今年底前核定完输配电价并向社会公布。
自2014年10月在深圳启动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以来,输配电价改革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已经覆盖了18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对于促进电力市场交易、约束电网企业成本、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创新电网企业监管模式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试点的5个省级电网,通过成本监审核减了电网企业不相关资产、不合理费用达16.3%,最终用于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的金额为56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电力供求形势宽松,推进输配电价改革面临难得的“窗口机遇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把输 配电价改革作为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着力建机制,合理降成本。紧紧围绕从严开展成本监审、科学核定输配电价、协调推进配套改革、大力推动电力直接交易等关键环节,破解制约推进输配电价改革面临的难题,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基本思路,加快形成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加快制定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加快建立输配电价监管的制度框架,把价格机制改革全面向纵深推进。
同时,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调整,为督促改革措施加快落实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建立改革任务督促检查和通报制度,明确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实地成本审核,科学合理测算输配电价,按期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
电网企业要严格按照政府监管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数据信息,配合做好输配电价改革工作。
责任编辑:赵雅君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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