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监局担起监管重任
2004-12-16 09:50:10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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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嘉宾:杨昆
话题动机
中国电监会去年3月20日正式挂牌后,旨在建设区域电力市场的东北和华东电监局今年先后成立,以建设中国南方电力市场为目标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以下简称南方电监局)经过半年的筹备,于12月16日正式挂牌。围绕成立南方电监局和建设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加快南方电力市场培育和建设,完善电力市场监管等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南方电监局局长杨昆。
嘉宾介绍
杨昆,曾先后担任过华北电力大学动力系副主任、主任、副校长。1992年晋升为教授,1996年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主持或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等各类科研项目2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国家级新产品一项,省部级教学或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各一项。发表学术论文110余篇。现任国家电监会政策规划部主任、南方电力监管局局长。
有效监管推动区域电力市场建立
记者:能否先介绍一下南方电监局的成立背景和意义?
杨昆:从世界各国电力改革和发展趋势看,电力监管正普遍从政府行政部门的直接监管向独立、专业化的监管方向发展,很多政监合一或由政府部门直接监管的国家都纷纷分离政、监职能,建立独立的专业性监管机构,以适应市场化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尤其在电力长期呈现的供不应求局面有所缓和之后,原有的电力体制暴露出一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弊端。垄断经营的体制缺陷日益明显,省际之间市场壁垒阻碍了跨省电力市场的形成和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促进电力工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竞争能力,2002年国务院颁布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而构建现代电力监管体制,正是顺应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推动政府宏观调控、监管机构独立监管和企业自主经营的新型政企、政监关系的形成;设立区域电力监管机构,可以更有效地行使电力监管职责,实现区域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进一步打破垄断,破除省际壁垒,推动区域电力市场建立。
记者:南方电监局监管范围有哪些?其主要职责和工作是什么?近期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杨昆:南方电监局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电监会)的派出机构,是履行区域电力行政执法,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南方区域电力监管职责的事业单位,由电监会垂直领导。根据电监会的授权,主要在广东、广西、贵州、云南、海南五省(区)行使: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监管辖区内电力企业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等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负责辖区内电力安全和可靠性监管;负责辖区内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管理辖区内电力业务许可证;依法查处辖区内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近期南方电监局的工作重点包括:第一,积极推动南方电力市场建设,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要求,在明年第三季度开始模拟运行,并适时转入试运行和正式运行;第二,要加强电力安全监管,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第三,积极组织采取必要的措施,最大限度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保证电力供应;第四,根据电监会制订的各项基本监管规则,结合南方地区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管实施办法,从人力和制度建设两方面确保监管职能、责任到位。
竞争机制促进南方电力市场建设
记者:为什么要建立南方电力市场?南方电力市场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杨昆:按照国家电监会的部署,将在“十五”计划期末初步形成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南方六大区域电力市场。加快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是南方电力发展的客观需求。根据南方电力发展规划,2010年前南方地区需要建设资金5000亿元。这么大的资金仅仅依靠传统计划经济的手段,是很难实现的,必须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这样才能保证南方电力的持续稳定发展。与全国电力发展一样,南方电力发展面临着日益严重的资源和环境压力,必须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厂网分开后,南方地区电力投资主体已经实现了多元化,这都需要有一个公平竞争的机制和环境。南方地区电力资源互补性强,东部经济发达,但资源缺乏,西部电力资源丰富。建立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在更高水平和更大范围内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南方地区电力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南方电力市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设政府监管下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平高效的南方电力市场,推动南方电力工业和各省(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记者:南方电监局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推进南方电力市场的建设?
杨昆:国家电监会柴松岳主席在南方电力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南方电力市场建设应当把握的基本原则:一要确保南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二要把促进电力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放在突出位置;三要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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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监会去年3月20日正式挂牌后,旨在建设区域电力市场的东北和华东电监局今年先后成立,以建设中国南方电力市场为目标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以下简称南方电监局)经过半年的筹备,于12月16日正式挂牌。围绕成立南方电监局和建设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加快南方电力市场培育和建设,完善电力市场监管等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南方电监局局长杨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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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昆,曾先后担任过华北电力大学动力系副主任、主任、副校长。1992年晋升为教授,1996年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主持或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等各类科研项目2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国家级新产品一项,省部级教学或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各一项。发表学术论文110余篇。现任国家电监会政策规划部主任、南方电力监管局局长。
有效监管推动区域电力市场建立
记者:能否先介绍一下南方电监局的成立背景和意义?
杨昆:从世界各国电力改革和发展趋势看,电力监管正普遍从政府行政部门的直接监管向独立、专业化的监管方向发展,很多政监合一或由政府部门直接监管的国家都纷纷分离政、监职能,建立独立的专业性监管机构,以适应市场化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尤其在电力长期呈现的供不应求局面有所缓和之后,原有的电力体制暴露出一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弊端。垄断经营的体制缺陷日益明显,省际之间市场壁垒阻碍了跨省电力市场的形成和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促进电力工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竞争能力,2002年国务院颁布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而构建现代电力监管体制,正是顺应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推动政府宏观调控、监管机构独立监管和企业自主经营的新型政企、政监关系的形成;设立区域电力监管机构,可以更有效地行使电力监管职责,实现区域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进一步打破垄断,破除省际壁垒,推动区域电力市场建立。
记者:南方电监局监管范围有哪些?其主要职责和工作是什么?近期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杨昆:南方电监局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电监会)的派出机构,是履行区域电力行政执法,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南方区域电力监管职责的事业单位,由电监会垂直领导。根据电监会的授权,主要在广东、广西、贵州、云南、海南五省(区)行使: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监管辖区内电力企业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等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负责辖区内电力安全和可靠性监管;负责辖区内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管理辖区内电力业务许可证;依法查处辖区内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近期南方电监局的工作重点包括:第一,积极推动南方电力市场建设,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要求,在明年第三季度开始模拟运行,并适时转入试运行和正式运行;第二,要加强电力安全监管,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第三,积极组织采取必要的措施,最大限度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保证电力供应;第四,根据电监会制订的各项基本监管规则,结合南方地区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管实施办法,从人力和制度建设两方面确保监管职能、责任到位。
竞争机制促进南方电力市场建设
记者:为什么要建立南方电力市场?南方电力市场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杨昆:按照国家电监会的部署,将在“十五”计划期末初步形成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南方六大区域电力市场。加快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是南方电力发展的客观需求。根据南方电力发展规划,2010年前南方地区需要建设资金5000亿元。这么大的资金仅仅依靠传统计划经济的手段,是很难实现的,必须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这样才能保证南方电力的持续稳定发展。与全国电力发展一样,南方电力发展面临着日益严重的资源和环境压力,必须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厂网分开后,南方地区电力投资主体已经实现了多元化,这都需要有一个公平竞争的机制和环境。南方地区电力资源互补性强,东部经济发达,但资源缺乏,西部电力资源丰富。建立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在更高水平和更大范围内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南方地区电力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南方电力市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设政府监管下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平高效的南方电力市场,推动南方电力工业和各省(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记者:南方电监局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推进南方电力市场的建设?
杨昆:国家电监会柴松岳主席在南方电力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南方电力市场建设应当把握的基本原则:一要确保南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二要把促进电力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放在突出位置;三要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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