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电力垄断权变相私有化
2004-09-07 10:09:04 来源:财经
A-
A+
电力18讯: 一份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起草的文件,正处于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的阶段。这份文件的中心内容,是对电力行业中职工持股投资电力企业的行为进行规范。
中央政府的行动始于去年初。当 时,曾经担任过国家计委副主任的中国投资协会会长陈光健,向国务院有关领导递交了一份报告,反映山东鲁能电力系统职工持股的问题。
陈光健的报告很快得到国务院领导批示。去年3月,国资委、发改委和财政部组成八个联合调查组,下到全国各省调查电力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情况。
去年8月,上述三部委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是为国资37号文。与此同时,对已经发生的投资行为如何规范,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对既有的事实进行校正,既要体现原则又要精细审慎,有关规则字斟句酌,转瞬便是一年。
电力:谁的投资机会?
新政策的出台显得迫在眉睫。
2003年到2004年,中国遭遇前所未有的电力紧张。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最近发布了今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报告。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电量及全社会用电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均超过15%,全国共有24个省级电网出现拉闸限电现象。报告认为,进入二季度,全国用电高峰时期电力缺口超过2000万千瓦,预计三季度将达到3000万千瓦。而此前,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预计,今年全年全国电力缺口约为2000万千瓦时。
缺电引发了新一轮的电力投资热潮。来自发改委的消息说,全国一年新开工的电力装机容量达到三四千万千瓦,而投产的装机容量也达到三四千万千瓦,都比2000年前大了两三倍。
但这是谁的投资机会呢?电力主管部门的一位官员向《财经》证实,电力职工持股的企业拿走了这些新增发电项目中很大的一部分。
职工持股企业之所以能够得到这些项目并迅速膨胀,得益于与当地电力公司的特殊关系。从立项到融资,再到建设过程,都得到了当地电力公司的鼎力支持。
与进入市场短短几年就可以做到装机容量两三百万千瓦、资产规模数百亿元人民币的金元公司等职工持股企业相比,进入中国十几年的外资电力公司至今仍发展缓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4年发表的产业报告显示,目前电力系统外商投资23亿美元,中外合资电厂39个,总容量2700万千瓦,在中国电力市场中的份额仅为8.46%。
根据1996年《电力工业部关于外商直接投资电力项目报批程序暂行规定》,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都必须经省级电力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简称省级电力管理部门)审查通过。1997年外资投资电力的有关规定又有所修改,但仍要经过电力部的审批。在电力部撤销之后,审批权收归国家计委,但是前期规划、立项包括设计、并网等都要先报到国电公司,取得同意后才能交给国家计委批。这些大权一直都牢牢掌握在省一级电力局,也是后来的省电力公司,现在的省电网公司的手上。
由于电力投融资改革始终止步不前,允许外资进入的同时,并无一整套制度设计来促进外资进入,电力项目信息不公开,也基本上很少进行招投标。外资电力公司必须要想办法,托关系才能找到项目。在确定项目之后,又需要取得电网公司的同意,实现并网。一般来说,最容易盈利的项目往往已经被优先掌握信息的国内电力企业挑走。
近年来,民营企业也正在进入电力行业。然而,一则有资格限制――目前的相应规定要求十年以上电力领域投资经验;二则有资金限制――民企很难从银行拿到长期资金,而电力投资周期甚长,因此,民企对电力领域的投资机会多只能望洋兴叹,其处境较之外资同行只有更糟。惟电力职工持股企业有机会寄生于垄断,独得“人和”之利。
中国的电力投资至今没有出台真正意义上的公开招投标程序。电监会副主席邵秉仁在接受《财经》采访时指出,现在暗箱操作仍相当普遍,下面也确实都还在忙于“跑项目”。这正是行政审批制度的弊端所在。在电力投资领域,以后应该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实行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推进发电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价格竞争机制形成。通过国有、非国有等不同主体的公平竞争,在建设源头压低成本,从而为降低上网电价创造条件。
但目前电力投资体制改革前景未明,加之职工持股电力企业的存在,客观上限制了其它投资者进入的机会,使得电力投资体制改革的目标亦难以实现。职工持股企业越膨胀,拿的项目越多,其它投资者介入的机会就越小,则市场的公平竞争就越难成为现实。
职工持股:为什么是电力?
在中国国有企业20多年的改革过程中,职工持股也曾风光一时,但没有哪个行业的职工持股企业,能够创造出在今天电力行业这样的“辉煌”。
上世纪90年代,国内的许多国有企业确曾出现过试行职工持股的热潮。但对垄断行业,一般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例如<
中央政府的行动始于去年初。当 时,曾经担任过国家计委副主任的中国投资协会会长陈光健,向国务院有关领导递交了一份报告,反映山东鲁能电力系统职工持股的问题。
陈光健的报告很快得到国务院领导批示。去年3月,国资委、发改委和财政部组成八个联合调查组,下到全国各省调查电力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情况。
去年8月,上述三部委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是为国资37号文。与此同时,对已经发生的投资行为如何规范,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对既有的事实进行校正,既要体现原则又要精细审慎,有关规则字斟句酌,转瞬便是一年。
电力:谁的投资机会?
新政策的出台显得迫在眉睫。
2003年到2004年,中国遭遇前所未有的电力紧张。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最近发布了今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报告。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电量及全社会用电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均超过15%,全国共有24个省级电网出现拉闸限电现象。报告认为,进入二季度,全国用电高峰时期电力缺口超过2000万千瓦,预计三季度将达到3000万千瓦。而此前,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预计,今年全年全国电力缺口约为2000万千瓦时。
缺电引发了新一轮的电力投资热潮。来自发改委的消息说,全国一年新开工的电力装机容量达到三四千万千瓦,而投产的装机容量也达到三四千万千瓦,都比2000年前大了两三倍。
但这是谁的投资机会呢?电力主管部门的一位官员向《财经》证实,电力职工持股的企业拿走了这些新增发电项目中很大的一部分。
职工持股企业之所以能够得到这些项目并迅速膨胀,得益于与当地电力公司的特殊关系。从立项到融资,再到建设过程,都得到了当地电力公司的鼎力支持。
与进入市场短短几年就可以做到装机容量两三百万千瓦、资产规模数百亿元人民币的金元公司等职工持股企业相比,进入中国十几年的外资电力公司至今仍发展缓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4年发表的产业报告显示,目前电力系统外商投资23亿美元,中外合资电厂39个,总容量2700万千瓦,在中国电力市场中的份额仅为8.46%。
根据1996年《电力工业部关于外商直接投资电力项目报批程序暂行规定》,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都必须经省级电力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简称省级电力管理部门)审查通过。1997年外资投资电力的有关规定又有所修改,但仍要经过电力部的审批。在电力部撤销之后,审批权收归国家计委,但是前期规划、立项包括设计、并网等都要先报到国电公司,取得同意后才能交给国家计委批。这些大权一直都牢牢掌握在省一级电力局,也是后来的省电力公司,现在的省电网公司的手上。
由于电力投融资改革始终止步不前,允许外资进入的同时,并无一整套制度设计来促进外资进入,电力项目信息不公开,也基本上很少进行招投标。外资电力公司必须要想办法,托关系才能找到项目。在确定项目之后,又需要取得电网公司的同意,实现并网。一般来说,最容易盈利的项目往往已经被优先掌握信息的国内电力企业挑走。
近年来,民营企业也正在进入电力行业。然而,一则有资格限制――目前的相应规定要求十年以上电力领域投资经验;二则有资金限制――民企很难从银行拿到长期资金,而电力投资周期甚长,因此,民企对电力领域的投资机会多只能望洋兴叹,其处境较之外资同行只有更糟。惟电力职工持股企业有机会寄生于垄断,独得“人和”之利。
中国的电力投资至今没有出台真正意义上的公开招投标程序。电监会副主席邵秉仁在接受《财经》采访时指出,现在暗箱操作仍相当普遍,下面也确实都还在忙于“跑项目”。这正是行政审批制度的弊端所在。在电力投资领域,以后应该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实行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推进发电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价格竞争机制形成。通过国有、非国有等不同主体的公平竞争,在建设源头压低成本,从而为降低上网电价创造条件。
但目前电力投资体制改革前景未明,加之职工持股电力企业的存在,客观上限制了其它投资者进入的机会,使得电力投资体制改革的目标亦难以实现。职工持股企业越膨胀,拿的项目越多,其它投资者介入的机会就越小,则市场的公平竞争就越难成为现实。
职工持股:为什么是电力?
在中国国有企业20多年的改革过程中,职工持股也曾风光一时,但没有哪个行业的职工持股企业,能够创造出在今天电力行业这样的“辉煌”。
上世纪90年代,国内的许多国有企业确曾出现过试行职工持股的热潮。但对垄断行业,一般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例如<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提升输配电价
2020-02-22

- 《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
2019-09-14
- 发改委持续加码,下一阶段重点形
2019-09-14

- 《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
2019-03-21

- 2018年电改综合改革、售电侧改
2019-03-03
热点排行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