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帝国”调查》发表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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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记者唐铮/文
2004年9月7日,《财经》第115期面市后的第三天,贵阳市一位读者给编辑部打来电话,反映在街头报摊上已买不到《财经》。贵阳当地一位资深记者询问报摊后得知,“有公司已经把周围的杂志都买下来了”。
《“金元帝国”调查》一文在发表后引起了一系列连锁反应,编辑部和记者收到了很多热心读者和电力业内人士的来信和电话。从中可知,金元公司的面纱还没有完全揭开,像金元这样,电网公司以职工持股的方式投资发电,将电力垄断权变相私有化的现象在全国绝非孤例,对电力市场造成的危害亦早为电力业内人士熟知和忧虑。许多官员和专家对“金元现象”表示了高度关注。
“贵州省电力公司对此非常在意。”一位在电力行业工作多年的官员在报道刊出之后,曾专门致电贵州省电力公司询问此事。“他们当时表示诚恳接受。”该官员认为,由于现有电价机制,“金元现象”的后果非常严重。电力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建立由市场来形成电价的机制,在这一机制没有建立之前,电网公司控制了电力统购统销的渠道,如果再直接间接地投资电厂,很难避免关联交易。
国家发改委顾问陈光健去年曾因山东鲁能电力职工持股公司事件上书国务院,他在看了《财经》的报道后表示要进一步了解此事。
“金元公司与鲁能的情况不一样,鲁能分了存量资产,金元公司抢的是增量部分,手法更隐蔽。”他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则表示,用职工全员持股方式来搞股份制改革,股权过于分散,最大的弊端是“人人有股就和人人没股一样,缺乏有效的产权约束。”90年代的教训显示,职工持股很大程度变成了变相福利,企业经营状况好的时候还好,一旦经营恶化,职工就会要求退股。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所长高世楫曾参与制定2002年的电力改革方案。他认为,电力系统作为垄断行业,并不具备职工在企业全员持股的改革前提条件。电力改革之后,电网仍然是垄断性的。因此,“厂网必须严格分开,任何藕断丝连的关联交易都会影响改革的进展。”
他还认为,针对这种状况,政府应及时明确市场主体,改革市场规则,逐步开放以规则为基础的市场准入,建立维护市场的能力等等。最根本的在于,建立完善的法律化的制度安排。
ஸஸ据悉,《电力法》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电监会还将争取尽快出台《电力监管条例》;修订《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制定《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市场准入(许可证)、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章;完成《输配电企业成本规则》的制定工作。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对于规范电力市场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另外,据《财经》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已经责成有关部门尽快拿出方案,解决电力职工持股、投资电厂的问题。“这几天甚至从电力系统传出了要将这些持股投资电厂全部卖掉的消息。”
一位相关的负责官员说,“虽然这个想法显得力度过大,难以实现,但是足以看出在电力系统内部的震荡程度,以及政府对于解决这个问题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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