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影响与风险
2004-10-11 12:59:07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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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根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十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厂网分开,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实行竞价上网,建立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和政府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实行新的电价机制;制定发电排放的环境折价标准,形成激励清洁电源发展的新机制;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改变电网企业独家购买电力的格局;继续推进农村电力管理体制的改革。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厂网分离,竞价上网"。改革方案核心部分有三方面:即"纵横双向彻底拆分国家电力总公司、重组国有发电企业和确立新的电价形成机制"。目前,改革主体框架已初步建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和南方二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辅业集团均已挂牌成立。
由于此次电力改革涉及面较广,而且具体实施细则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所以不能很准确地评估此次改革的短期影响。但从中长期看,首先,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将引发行业大重组。其次,竞价上网将使原有的电价形成机制发生变化。电价的统一趋势必然导致发电企业盈利水平出现较大分化。最后,电力体制改革在发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将可能降低上网电价和抑制近十几年来电价不断上升的趋势。
1. 对火电的影响
从发展趋势上来讲,电力体制改革对不同类型的火电企业的影响有很大差异:
第一,大的发电集团将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由于以前国家电力总公司在电力市场中处于垄断地位,国电系统之外的北京大唐、华能国际、山东国电、中电投资等非国电系统的企业在发电市场中的竞争中一直处于不利地位。而电力体制资产大重组后,这些企业面临着很到的发展机遇机遇:国电电力总公司的拆分,使电力市场上的垄断被打破,厂网分离使市场竞争更加公平,自身发电资产质量较高又使其在竞价上网中处于优势,这些公司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另外,以它们为基础,组建国务院授权经营的电力公司,并且获得了原来国电总公司所属的众多发电资产,这些企业的发电规模大大扩大,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将进一步提高。从中不难看出,新成立的这些发电集团将在市场竞争中获得非常好的发展空间。
第二,地方火电企业的分化将日益加剧。电力体制改革后,对于数量众多的地方火电企业来说,影响较为复杂。从有利方面来讲,电力市场新体制的逐步形成,地方火电企业将作为平等电力市场竞争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竞争,不会再像垄断体制情况下,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完全凭公司的实力参与竞争。市场竞争更加有序、透明,特权保护减弱,大环境的改善会使一些资产质量较高,规模较大的地方火电企业业面临着更好的发展机会,可以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而从不利方面来说,相对于国家授权经营的电力公司,这些公司的技术实力和人才积累、市场开拓能力都处于弱势。另外,投资区域也比较狭窄,大多离不开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或者补贴,抵抗竞争风险的能力不强。
由于不少地方火电企业装机容量规模普遍较小,资产质量不高,随着电力竞争的全面展开,经营风险将加大。尤其是一些规模小、经营效益较差的小火电企业,火电行业今后激烈的市场竞争将使它们面临着艰难的选择:或者被大的发电集团收购,或者因效益差而退出竞争。
第三,外资火电企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外资电力公司的实力不容忽视。我国电力市场对外开放较早,但由于一直对外资参股比例有一定限制。目前全国大中型中外合资电厂39个,总容量2700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8.46%,外商投资23亿美元。加入WTO后,外资进军我国电力市场的步伐会明显加快。国电总公司的拆分,垄断机制的打破,无疑也会给这些外资电力公司带来发展机遇。目前,国内不少的火电企业都有外资成分。因此,电力体制改革之后,除了国内火电企业之间的重组和收购兼并外,外资收购国内火电企业的可能性也将大大增加。
2. 对水电的影响
首先,实现"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和全国联网后,水电表现出明显的低成本竞争优势,水电投资规模和发电量和在电力结构中的比重将会不断提高。在水电与火电单位千瓦造价方面相比较,水电大约为7000-10000元,30-60万千瓦国产机组的火电为5400-6300元,进口66万千瓦机组为7200-8200元,水电比火电高约40%。尽管水电的建设成本高于火电,但国内水电企业的运行成本确远低于火电企业,当前,水电平均运营成本为0.04-0.09元/千瓦时,而火电则高达0.19元/千瓦时左右,并且随着煤炭价格的上涨,火电厂的发电成本还将上升。由于核能、风能在我国尚属新技术,对外国技术依赖性很大,成本都比较高。所以,在发电公司实行竞价上网时,水电公司的优势最为明显。
其次,"直供"将使低成本的水电公司掌握部分终端客户。新的电力体制下,将允许发电公司向单独的大客户进行直供,供电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进行协商。这对低成<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厂网分离,竞价上网"。改革方案核心部分有三方面:即"纵横双向彻底拆分国家电力总公司、重组国有发电企业和确立新的电价形成机制"。目前,改革主体框架已初步建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和南方二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辅业集团均已挂牌成立。
由于此次电力改革涉及面较广,而且具体实施细则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所以不能很准确地评估此次改革的短期影响。但从中长期看,首先,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将引发行业大重组。其次,竞价上网将使原有的电价形成机制发生变化。电价的统一趋势必然导致发电企业盈利水平出现较大分化。最后,电力体制改革在发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将可能降低上网电价和抑制近十几年来电价不断上升的趋势。
1. 对火电的影响
从发展趋势上来讲,电力体制改革对不同类型的火电企业的影响有很大差异:
第一,大的发电集团将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由于以前国家电力总公司在电力市场中处于垄断地位,国电系统之外的北京大唐、华能国际、山东国电、中电投资等非国电系统的企业在发电市场中的竞争中一直处于不利地位。而电力体制资产大重组后,这些企业面临着很到的发展机遇机遇:国电电力总公司的拆分,使电力市场上的垄断被打破,厂网分离使市场竞争更加公平,自身发电资产质量较高又使其在竞价上网中处于优势,这些公司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另外,以它们为基础,组建国务院授权经营的电力公司,并且获得了原来国电总公司所属的众多发电资产,这些企业的发电规模大大扩大,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将进一步提高。从中不难看出,新成立的这些发电集团将在市场竞争中获得非常好的发展空间。
第二,地方火电企业的分化将日益加剧。电力体制改革后,对于数量众多的地方火电企业来说,影响较为复杂。从有利方面来讲,电力市场新体制的逐步形成,地方火电企业将作为平等电力市场竞争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竞争,不会再像垄断体制情况下,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完全凭公司的实力参与竞争。市场竞争更加有序、透明,特权保护减弱,大环境的改善会使一些资产质量较高,规模较大的地方火电企业业面临着更好的发展机会,可以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而从不利方面来说,相对于国家授权经营的电力公司,这些公司的技术实力和人才积累、市场开拓能力都处于弱势。另外,投资区域也比较狭窄,大多离不开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或者补贴,抵抗竞争风险的能力不强。
由于不少地方火电企业装机容量规模普遍较小,资产质量不高,随着电力竞争的全面展开,经营风险将加大。尤其是一些规模小、经营效益较差的小火电企业,火电行业今后激烈的市场竞争将使它们面临着艰难的选择:或者被大的发电集团收购,或者因效益差而退出竞争。
第三,外资火电企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外资电力公司的实力不容忽视。我国电力市场对外开放较早,但由于一直对外资参股比例有一定限制。目前全国大中型中外合资电厂39个,总容量2700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8.46%,外商投资23亿美元。加入WTO后,外资进军我国电力市场的步伐会明显加快。国电总公司的拆分,垄断机制的打破,无疑也会给这些外资电力公司带来发展机遇。目前,国内不少的火电企业都有外资成分。因此,电力体制改革之后,除了国内火电企业之间的重组和收购兼并外,外资收购国内火电企业的可能性也将大大增加。
2. 对水电的影响
首先,实现"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和全国联网后,水电表现出明显的低成本竞争优势,水电投资规模和发电量和在电力结构中的比重将会不断提高。在水电与火电单位千瓦造价方面相比较,水电大约为7000-10000元,30-60万千瓦国产机组的火电为5400-6300元,进口66万千瓦机组为7200-8200元,水电比火电高约40%。尽管水电的建设成本高于火电,但国内水电企业的运行成本确远低于火电企业,当前,水电平均运营成本为0.04-0.09元/千瓦时,而火电则高达0.19元/千瓦时左右,并且随着煤炭价格的上涨,火电厂的发电成本还将上升。由于核能、风能在我国尚属新技术,对外国技术依赖性很大,成本都比较高。所以,在发电公司实行竞价上网时,水电公司的优势最为明显。
其次,"直供"将使低成本的水电公司掌握部分终端客户。新的电力体制下,将允许发电公司向单独的大客户进行直供,供电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进行协商。这对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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