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步履维艰 省级公司设立遇到障碍
2003-12-01 13:46:28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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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起国家级、区域级和省级三级电力市场。培育和建设区域电力市场是当前电力市场建设的重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从今年起试点,将用三年左右时间初步形成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南方六大区域电力市场。根据安排,2004年一季度华东电力市场进入模拟运行,4月1日起进入试运行。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初步具备试运行条件,已进行模拟运行。东北电力市场将于2004年1月起正式运行。按照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部署,区域电网公司第一步组建为国家电网公司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第二步将再改组为国家电网公司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意味着,政府将在时机成熟时正式对非国有资本放开电网投资。区域电网公司将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享有独立法人地位,承担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负责经营和管理区域电网,管理区域电力调度交易中心。省级电网公司作为区域电网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承担开放市场、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的责任。区域内电力资源的重新整合,以及新公司对电力设施投入的加大,无疑对缓解目前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具有重要意义。但这种结构将为下一步省级公司的成立设置了障碍,因为省级公司都希望成为区域公司的子公司而非设计中的分公司。价格体系短期内难以改变中国当前的电力资费结构比较复杂,国集资办电的历史形成了“一省一价”、“一厂一价”甚至“一机一价”的价格体系,不能充分反映出电力供给的成本结构,也不能促使用电方节约用电。总的来说,目前中国采用的是两段式电价制度,即由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和国家物价部门公布的各地电网终端用户的目录电价。政府已经制定了“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理顺电价机制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新的电价体系将分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三段式电价。上网电价由政府制定市场竞价规范,通过发电环节的竞价上网形成。电网输配电价,则由政府物价部门按照合理补偿成本费用、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核定。在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基础上,形成比较科学、合理的终端销售电价。据统计,目前,全国上网电价一般为0.2-0.5元/千瓦时。新机组偏高,老机组低些;水电偏低,但是新建大型水电也在0.4元/千瓦时以上;核电和风电则超过0.6元/千瓦时。输电价约占电价的30%。2002年,全国平均销售电价约为0.41元/千瓦时,但是各地差异不小。近年,为了改善电网负荷特性,减小峰谷差,节约能源,国家积极推行峰谷电价制度,一般各地峰时电价为低谷电价的2-3倍,由于倍差较小,削峰填谷作用并不显著。此外,为减轻农民负担,降低不合理的农村高电价,实行城乡用电同价,自1999年开展农村电网改造、农电体制改革和城乡用电同价工作,历经3年,全国大多数省市区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同价水平平均为0.5元左右。目前,厂网价格分离工作正在进行;上网电价将根据各地电力供求情况逐步引入竞争机制;输配电价由政府管理,将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定价机制;销售电价将逐渐改为按用电特性分类,并全面推行峰谷电价、丰枯电价等科学的电价制度。这种改革将对未来电力企业投资需求产生一定影响。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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