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价格之争开始升级 发改委、电监会正面对撞
2004-01-03 17:59:1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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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记者 陈挺 太原、北京、福州报道
面对发改委送来的一件“圣诞礼物”,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苑学毅却笑不出来。
12月25日圣诞节,福州,在2004年全国煤炭交易订货会(以下简称“煤交会”)的开幕式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在讲话中,正式宣读了关于电价上调的文件,为很多煤电企业锦上添花,让圣诞气氛更趋热烈。
但苑学毅却感到无所适从,作为一家东北电厂职员,他们刚刚接受电监会东北改革――“计划外电竞价上网”的游戏规则,如今发改委的新文件却又讲了另一套规定。在苑这样的东北电力参会者看来,这两个规则几乎不可能兼容。
发改委六条军规
“对于计划外发的电涨价,在具体执行中,到底应该执行哪一种政策?张主任的报告里也不是说的很清楚。我们有点糊涂。”12月27日,苑学毅这样对记者说。
苑学毅是大唐集团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管理部主任。他所说的“张主任的报告”,是指张国宝在开幕式讲的电力涨价方案。在这个方案中,发改委将取消竞价上网的政策。
而珲春公司执行的是超发电量竞价上网政策――这也是电监会东北改革最核心内容之一。因为东北电力供应相对富裕,所以在2003年,东北电网公司给珲春的发电指标为4亿度。但当年珲春的实际发电总量为13亿度左右。计划外的超发电量9亿度则通过竞价上网。
在张国宝宣布的这个调价方案前,12月21日,发改委就以“内部明电”的形式紧急向各省价格主管部门发出“发改电(2003)124号”文件(以下简称“124号文件”)。文件一共有6条,核心内容大体如下:
第1条:对全国的燃煤机组的上网电价进行调整,一律每度上调0.7分;
第2条:除去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含贫困县农业排灌)、化肥生产用电外,其余各类用电统一上涨0.8分。
第3条:调整高耗能企业的用电价格政策,要求对电解铝、铜、氯碱等高耗能企业,“过去没有征收的‘两分钱’农网还贷基金的,一律恢复征收”。同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经济规模的电解铝、铜、氯碱、铁合金等高耗能企业实行的电价优惠政策,“仅限于2002年的用电基数部分,新增电量则一律按新的电价执行”,不再享有优惠政策。对于地方政府自行出台的高耗能用电优惠措施,除东北地区另行清理外,一律喊停。
第4条:新投产机组,在发改委还没有核定上网电价前,执行当地电网上一年度的平均上网电价;而且2004年新增超发电量部分也执行这个标准。
苑学毅最关心的是第4条,张国宝对此解释是“改变过去电力供大于求形势下形成的超发电量越多、电价越低的现象”。苑的第一判断是好事――这似乎意味着将计划外超发电按照计划内价格执行,即珲春电厂超发电每度可多收益约0.072元,9亿度就是6500万元左右。
但苑的困惑接踵而至,珲春这9亿度电,就是通过竞价上网获得的,如果提价了,竞价上网肯定就被废止了。现在电价提了,大家都会争着发电,可提价部分的钱谁埋单,提价后的份额怎么划分,他搞不清。
他不知道发改委政策出台时,是否有此考虑。
无奈于煤电挤压间
有业内人士分析,发改委6条虽寥寥数言,却也煞费苦心。
电价已经是不能不涨了。“电再不涨价,电煤就无法涨价。双方仍将僵持,拉闸限电现象还将继续。”国内一煤炭交易市场的负责人说。
逼迫电力企业为电煤涨价,煤炭行业已兵临城下一年了。2003年初的煤炭订货会,煤炭行业就要求涨价,但电力不答应,双方不欢而散,结果当时高达近9000万吨的煤炭供应合同没有签定,占了原计划通过煤交会上签定的供煤合同的60%,以至于现今全国部分发电厂的煤炭库存频频告急。
2003年7月,为了调解煤电双方的针锋相对之僵局,发改委曾提出了电煤每吨上涨5元,电价每度提高0.2分的建议。但张国宝自己承认,“多数地区没有落实”。
临近岁末,电煤两大阵营积聚力量对抗升级。11月底,国家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和中能电力工业燃料公司等7家电力企业正式向发改委递交报告,要求就煤电价格给予明确指示,“避免因价格问题影响电煤供应”。因为“电厂面临着拉闸限电或停机的严峻局面”。
煤炭企业亦不甘示弱。12月21日,新的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煤炭集团”)在太原挂牌。这个公司以原大同煤矿集团(大同矿务局)牵头,联合忻州、朔州二大省属矿务局,将太原以北的10多家市属煤炭生产企业进行联合重组而成立。新公司煤炭年产销量为8000万吨左右。这个集团是华北、上海、浙江、江苏和广东等地的发电用的煤炭主要供应商。所以在国内发电市场拥有举足轻重的话语权。
“此举就是为了在12月25日召开的煤交会上谋到一个好价钱。”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张崇慧当天向本报<
面对发改委送来的一件“圣诞礼物”,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苑学毅却笑不出来。
12月25日圣诞节,福州,在2004年全国煤炭交易订货会(以下简称“煤交会”)的开幕式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在讲话中,正式宣读了关于电价上调的文件,为很多煤电企业锦上添花,让圣诞气氛更趋热烈。
但苑学毅却感到无所适从,作为一家东北电厂职员,他们刚刚接受电监会东北改革――“计划外电竞价上网”的游戏规则,如今发改委的新文件却又讲了另一套规定。在苑这样的东北电力参会者看来,这两个规则几乎不可能兼容。
发改委六条军规
“对于计划外发的电涨价,在具体执行中,到底应该执行哪一种政策?张主任的报告里也不是说的很清楚。我们有点糊涂。”12月27日,苑学毅这样对记者说。
苑学毅是大唐集团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管理部主任。他所说的“张主任的报告”,是指张国宝在开幕式讲的电力涨价方案。在这个方案中,发改委将取消竞价上网的政策。
而珲春公司执行的是超发电量竞价上网政策――这也是电监会东北改革最核心内容之一。因为东北电力供应相对富裕,所以在2003年,东北电网公司给珲春的发电指标为4亿度。但当年珲春的实际发电总量为13亿度左右。计划外的超发电量9亿度则通过竞价上网。
在张国宝宣布的这个调价方案前,12月21日,发改委就以“内部明电”的形式紧急向各省价格主管部门发出“发改电(2003)124号”文件(以下简称“124号文件”)。文件一共有6条,核心内容大体如下:
第1条:对全国的燃煤机组的上网电价进行调整,一律每度上调0.7分;
第2条:除去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含贫困县农业排灌)、化肥生产用电外,其余各类用电统一上涨0.8分。
第3条:调整高耗能企业的用电价格政策,要求对电解铝、铜、氯碱等高耗能企业,“过去没有征收的‘两分钱’农网还贷基金的,一律恢复征收”。同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经济规模的电解铝、铜、氯碱、铁合金等高耗能企业实行的电价优惠政策,“仅限于2002年的用电基数部分,新增电量则一律按新的电价执行”,不再享有优惠政策。对于地方政府自行出台的高耗能用电优惠措施,除东北地区另行清理外,一律喊停。
第4条:新投产机组,在发改委还没有核定上网电价前,执行当地电网上一年度的平均上网电价;而且2004年新增超发电量部分也执行这个标准。
苑学毅最关心的是第4条,张国宝对此解释是“改变过去电力供大于求形势下形成的超发电量越多、电价越低的现象”。苑的第一判断是好事――这似乎意味着将计划外超发电按照计划内价格执行,即珲春电厂超发电每度可多收益约0.072元,9亿度就是6500万元左右。
但苑的困惑接踵而至,珲春这9亿度电,就是通过竞价上网获得的,如果提价了,竞价上网肯定就被废止了。现在电价提了,大家都会争着发电,可提价部分的钱谁埋单,提价后的份额怎么划分,他搞不清。
他不知道发改委政策出台时,是否有此考虑。
无奈于煤电挤压间
有业内人士分析,发改委6条虽寥寥数言,却也煞费苦心。
电价已经是不能不涨了。“电再不涨价,电煤就无法涨价。双方仍将僵持,拉闸限电现象还将继续。”国内一煤炭交易市场的负责人说。
逼迫电力企业为电煤涨价,煤炭行业已兵临城下一年了。2003年初的煤炭订货会,煤炭行业就要求涨价,但电力不答应,双方不欢而散,结果当时高达近9000万吨的煤炭供应合同没有签定,占了原计划通过煤交会上签定的供煤合同的60%,以至于现今全国部分发电厂的煤炭库存频频告急。
2003年7月,为了调解煤电双方的针锋相对之僵局,发改委曾提出了电煤每吨上涨5元,电价每度提高0.2分的建议。但张国宝自己承认,“多数地区没有落实”。
临近岁末,电煤两大阵营积聚力量对抗升级。11月底,国家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和中能电力工业燃料公司等7家电力企业正式向发改委递交报告,要求就煤电价格给予明确指示,“避免因价格问题影响电煤供应”。因为“电厂面临着拉闸限电或停机的严峻局面”。
煤炭企业亦不甘示弱。12月21日,新的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煤炭集团”)在太原挂牌。这个公司以原大同煤矿集团(大同矿务局)牵头,联合忻州、朔州二大省属矿务局,将太原以北的10多家市属煤炭生产企业进行联合重组而成立。新公司煤炭年产销量为8000万吨左右。这个集团是华北、上海、浙江、江苏和广东等地的发电用的煤炭主要供应商。所以在国内发电市场拥有举足轻重的话语权。
“此举就是为了在12月25日召开的煤交会上谋到一个好价钱。”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张崇慧当天向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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