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国认为: 区域电网公司应进行股份制试点
2003-04-17 12:22:51 来源:中国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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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王伟国,毕业于上海电力学院,现供职于上海市电力公司,从事多种经营管理工作;上海交大MBA在读。2003年初,理论文章《关于电力改革的若干经济学思考》引起业内人士关注。
因为刊发王伟国先生《关于电力改革的若干经济学思考》的文章,4月上旬,利用到上海出差的机会记者特意拜会王伟国。在安静的茶吧里,记者与王先生就有关问题再次进行了交流。现将这次采访的主要内容刊登于此。
记者:《关于电力改革的若干经济学思考》中体现了一种战略眼光。如果恰当地评价,它和我们常见的来自宏观层面的“战略眼光”是有区别的。另外,电力企业中现在出现了一些懂经济、懂战略的人,他们和我们以前认识的懂经营、懂管理的人是有区别的。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王伟国:社会上曾有些观点,把电力企业说得一无是处,而我们系统内的一些人,在否定了这些片面的观点之后,仍然自行其是,这些都是有问题的,其中存在著经济学上所谓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从电力企业的角度探讨这些问题,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电力行业提供的是公共产品,进行的是公益服务。电力企业的管理者在做经营决策的时候,除了从企业自身的角度出发以外,还应该看看社会能不能接受你这个决策。如果把服务的对象遮蔽起来,自己怎么想就怎么做,尽管主观愿望是好的,决策的效果仍然会打折扣。
长期在电力企业工作的经历让我感到,一些针对电力行业的宏观理论,从理论角度看是有道理的,但是和实际情况并不吻合。经济学是一种观察角度,其中的约束条件还不足以表现现实社会的复杂性。电力行业的未来,取决于我们现在的认识和行动。
记者:为什么您认为电网公司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手段是经营服务最优化?怎么理解“电网公司是一个社会公民”的观点?
王伟国:电力营销应该是服务营销。供电公司除了卖电,眼光还应该盯住供电范围(表计)之外。电网公司具有的专业技术优势,社会上是没有的,应该更好地利用起来。随著电力改革的不断深入,电网公司在经营上会面临一些困难。但同时,我们在服务这一块,又有很多东西没有开发出来。对于电网公司而言,服务领域是一个广阔的市场。从某种意义上理解,企业就是一个放大了的社会公民。
记者:很明显,电网公司的发展今后会面临实践和理论上的双重探索,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它们会有机地结合起来?
王伟国: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如何进行,理论上一直有争议。对于电网公司来说,一方面,过去(计划经济)沉淀下来的大量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另一方面,又要面对市场经济带来的许多问题,两者交织在一起,问题就更复杂。而电力改革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展开的,这边理论上正在完善,那边已经开始了实践。有些事情法律上没有依据,难免出现混乱。现在似乎有这样一种倾向,只要所有权是国家的,剩下的事情就去找市场,这从理论上讲是行不通的。新制度经济学三大理论支柱,产权经济学,交易费用经济学,契约经济学,都和电力企业的发展密切相关。电力改革应该有一种制度安排,来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平衡。
记者:从电信、民航等垄断行业的“分拆”来看,电力改革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性,如何评价这样的情况?
王伟国:在这些行业的改革中,理论界和政府占了主导地位。用句通俗的话说,就是按照书上说的理论来解决自然垄断问题。但是理论和实际情况是有差距的。在这个问题上,政府和行业本身缺乏沟通。 我的感觉,渐进式改革比较符合社会实际,激进的改革可能面临更大的风险。电力改革还是有风险的,而且我们现在面临的供求关系与改革前有所不同。从市场经济较为成熟的国家的情况看,供求关系是电力改革的一个重要的前提。
另外,在改革的进展相对趋缓的形势下,我们应该适时进行反思。要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光靠企业是不行的。
记者:电力改革虽然正在顺利进行,但在用电形势发生变化后,不同的声音逐渐多了起来。特别在评价改革的效果上,说法不一。您的观点如何?
王伟国:政府从价格的角度看这个问题,业内有些人士从发展的角度看这个问题,都是有道理的。我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这个问题,是因为电力改革看起来是资源配置和生产技术的问题,实际上有著深刻的制度背景。
记者:在目前情况下,怎么理解这种制度背景? 王伟国:电力改革的根本出路是要解决公司治理问题。不过遗憾的是,从国家电网公司的实践来看,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下一步在组建区域电网公司时,应该解决这个问题。我建议,区域电网公司应该搞股份制,至少应该在沿海发达地区进行股份制试点。
这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非常明确,就是国家所有,政府分级产权,分级管理。中央和地方,都可以是国有资产的利益主体,这是理论上的一个突破,为我们搞股份制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条件和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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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刊发王伟国先生《关于电力改革的若干经济学思考》的文章,4月上旬,利用到上海出差的机会记者特意拜会王伟国。在安静的茶吧里,记者与王先生就有关问题再次进行了交流。现将这次采访的主要内容刊登于此。
记者:《关于电力改革的若干经济学思考》中体现了一种战略眼光。如果恰当地评价,它和我们常见的来自宏观层面的“战略眼光”是有区别的。另外,电力企业中现在出现了一些懂经济、懂战略的人,他们和我们以前认识的懂经营、懂管理的人是有区别的。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王伟国:社会上曾有些观点,把电力企业说得一无是处,而我们系统内的一些人,在否定了这些片面的观点之后,仍然自行其是,这些都是有问题的,其中存在著经济学上所谓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从电力企业的角度探讨这些问题,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电力行业提供的是公共产品,进行的是公益服务。电力企业的管理者在做经营决策的时候,除了从企业自身的角度出发以外,还应该看看社会能不能接受你这个决策。如果把服务的对象遮蔽起来,自己怎么想就怎么做,尽管主观愿望是好的,决策的效果仍然会打折扣。
长期在电力企业工作的经历让我感到,一些针对电力行业的宏观理论,从理论角度看是有道理的,但是和实际情况并不吻合。经济学是一种观察角度,其中的约束条件还不足以表现现实社会的复杂性。电力行业的未来,取决于我们现在的认识和行动。
记者:为什么您认为电网公司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手段是经营服务最优化?怎么理解“电网公司是一个社会公民”的观点?
王伟国:电力营销应该是服务营销。供电公司除了卖电,眼光还应该盯住供电范围(表计)之外。电网公司具有的专业技术优势,社会上是没有的,应该更好地利用起来。随著电力改革的不断深入,电网公司在经营上会面临一些困难。但同时,我们在服务这一块,又有很多东西没有开发出来。对于电网公司而言,服务领域是一个广阔的市场。从某种意义上理解,企业就是一个放大了的社会公民。
记者:很明显,电网公司的发展今后会面临实践和理论上的双重探索,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它们会有机地结合起来?
王伟国: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如何进行,理论上一直有争议。对于电网公司来说,一方面,过去(计划经济)沉淀下来的大量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另一方面,又要面对市场经济带来的许多问题,两者交织在一起,问题就更复杂。而电力改革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展开的,这边理论上正在完善,那边已经开始了实践。有些事情法律上没有依据,难免出现混乱。现在似乎有这样一种倾向,只要所有权是国家的,剩下的事情就去找市场,这从理论上讲是行不通的。新制度经济学三大理论支柱,产权经济学,交易费用经济学,契约经济学,都和电力企业的发展密切相关。电力改革应该有一种制度安排,来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平衡。
记者:从电信、民航等垄断行业的“分拆”来看,电力改革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性,如何评价这样的情况?
王伟国:在这些行业的改革中,理论界和政府占了主导地位。用句通俗的话说,就是按照书上说的理论来解决自然垄断问题。但是理论和实际情况是有差距的。在这个问题上,政府和行业本身缺乏沟通。 我的感觉,渐进式改革比较符合社会实际,激进的改革可能面临更大的风险。电力改革还是有风险的,而且我们现在面临的供求关系与改革前有所不同。从市场经济较为成熟的国家的情况看,供求关系是电力改革的一个重要的前提。
另外,在改革的进展相对趋缓的形势下,我们应该适时进行反思。要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光靠企业是不行的。
记者:电力改革虽然正在顺利进行,但在用电形势发生变化后,不同的声音逐渐多了起来。特别在评价改革的效果上,说法不一。您的观点如何?
王伟国:政府从价格的角度看这个问题,业内有些人士从发展的角度看这个问题,都是有道理的。我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这个问题,是因为电力改革看起来是资源配置和生产技术的问题,实际上有著深刻的制度背景。
记者:在目前情况下,怎么理解这种制度背景? 王伟国:电力改革的根本出路是要解决公司治理问题。不过遗憾的是,从国家电网公司的实践来看,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下一步在组建区域电网公司时,应该解决这个问题。我建议,区域电网公司应该搞股份制,至少应该在沿海发达地区进行股份制试点。
这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非常明确,就是国家所有,政府分级产权,分级管理。中央和地方,都可以是国有资产的利益主体,这是理论上的一个突破,为我们搞股份制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条件和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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