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民间资本可电力控股
2003-03-20 18:27:10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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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大江网讯 记者陈明华报道:昨日从省电力公司传来消息,我省将通过拍卖出售、法人间相互参股、吸收社会自然人入股等多种形式再次改革农电体制,逐步实现县级供电公司产权多元化,届时民间资本也可参与控股,牵“电老虎”的鼻子。
据了解,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现行的农电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为此省经贸委、省电力公司向省人民政府呈报了《江西省深化县(市、区) 供电企业改革实施意见》,提出县政府和电力公司均可转让在县级公司的现有股份,省电力公司在县区内的相关资产可参与县级公司的资产重组,股权可以转让或置换,鼓励其他行业的国有资本、民间资本进入县级公司控股。另悉,由于要实现电网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故各股东不直接参与电网的经营。
据了解,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现行的农电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为此省经贸委、省电力公司向省人民政府呈报了《江西省深化县(市、区) 供电企业改革实施意见》,提出县政府和电力公司均可转让在县级公司的现有股份,省电力公司在县区内的相关资产可参与县级公司的资产重组,股权可以转让或置换,鼓励其他行业的国有资本、民间资本进入县级公司控股。另悉,由于要实现电网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故各股东不直接参与电网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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