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松岳阐述电监会近期重点工作
2003-03-26 19:40:41 来源:中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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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3月25日举行的新闻记者座谈会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柴松岳向记者介绍了近期电力监管的四项重点工作。
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从一定意义上讲,电监会职能的到位和完善,有赖于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与区域市场的建立、电力投融资管理体制和电价管理体制的改革等密切相关。国务院领导已明确由电监会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也已移交电监会。电监会将在去年完成国电公司拆分,实现“厂网分开”的基础上,按照国发5号文件的要求和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第五次会议确定的任务,继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今年改革的重点是:(1)继续做好11家新公司组建的后续工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组织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2)组织电力企业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工作,核实资产,界定产权。(3)指导区域电网公司组建和网省公司改组,督促落实网省公司主辅分离与重组工作。(4)落实新的电价改革方案,提出过渡期的实施办法。(5)选择有条件的地区,适时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为试行竞价上网积累经验。(6)稳步推进其他改革,主要是探索实施简易的发电排放环保折价办法,继续推进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抓紧制定和完善实施电力体制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
推进法规规则建设
要立、改、废并行,加快健全电力监管的主体法规和规则,构建电力监管的法规、规则体系。电力监管的法规、规则体系将由三个层面构成:一是基本法律,以修改完善后的《电力法》为基础;二是主体法规,以拟制定的《电力监管条例》为主;三是专业性的规章、规则,例如:《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等。电监会在抓紧制定实施监管所需要的法规、规则的同时,将对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对有悖于电力市场和监管制度建设的种种规定,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以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
推进电力市场建设
国发5号文件明确:“十五”期间要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实现竞价上网。柴松岳认为,这确定了我国电力市场的基本定位。区域电力市场的建立,对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各地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电监会应努力创造条件,促进区域电力市场的健康发育。要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在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一是指导国有电力企业深化改革,培育和规范市场主体。在去年“厂网分开”的基础上,加快区域电网公司组建和网省公司改组,指导各类电力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自身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和组织管理加以规范,使各发电企业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真正的竞争主体。二是要确定合理的市场结构和市场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力市场建设。
推进监管组织体系建设
目前电监会除抓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机关的组建外,还将抓好两项工作。一是研究提出适合我国特点的电力监管组织体系模式,确定监管机构的组织管理体制;二是要抓紧组建电监会的分支机构,逐步健全电力监管组织体系。建立电力监管组织体系,要体现责任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机构设置要有利于完成所承担的监管任务,力求精简和高效;监管机构建设要与市场建设相一致,与市场同步或适当提前;要遵循我国区域经济布局战略和电力工业发展的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从一定意义上讲,电监会职能的到位和完善,有赖于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与区域市场的建立、电力投融资管理体制和电价管理体制的改革等密切相关。国务院领导已明确由电监会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也已移交电监会。电监会将在去年完成国电公司拆分,实现“厂网分开”的基础上,按照国发5号文件的要求和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第五次会议确定的任务,继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今年改革的重点是:(1)继续做好11家新公司组建的后续工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组织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2)组织电力企业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工作,核实资产,界定产权。(3)指导区域电网公司组建和网省公司改组,督促落实网省公司主辅分离与重组工作。(4)落实新的电价改革方案,提出过渡期的实施办法。(5)选择有条件的地区,适时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为试行竞价上网积累经验。(6)稳步推进其他改革,主要是探索实施简易的发电排放环保折价办法,继续推进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抓紧制定和完善实施电力体制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
推进法规规则建设
要立、改、废并行,加快健全电力监管的主体法规和规则,构建电力监管的法规、规则体系。电力监管的法规、规则体系将由三个层面构成:一是基本法律,以修改完善后的《电力法》为基础;二是主体法规,以拟制定的《电力监管条例》为主;三是专业性的规章、规则,例如:《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等。电监会在抓紧制定实施监管所需要的法规、规则的同时,将对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对有悖于电力市场和监管制度建设的种种规定,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以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
推进电力市场建设
国发5号文件明确:“十五”期间要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实现竞价上网。柴松岳认为,这确定了我国电力市场的基本定位。区域电力市场的建立,对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各地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电监会应努力创造条件,促进区域电力市场的健康发育。要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在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一是指导国有电力企业深化改革,培育和规范市场主体。在去年“厂网分开”的基础上,加快区域电网公司组建和网省公司改组,指导各类电力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自身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和组织管理加以规范,使各发电企业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真正的竞争主体。二是要确定合理的市场结构和市场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力市场建设。
推进监管组织体系建设
目前电监会除抓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机关的组建外,还将抓好两项工作。一是研究提出适合我国特点的电力监管组织体系模式,确定监管机构的组织管理体制;二是要抓紧组建电监会的分支机构,逐步健全电力监管组织体系。建立电力监管组织体系,要体现责任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机构设置要有利于完成所承担的监管任务,力求精简和高效;监管机构建设要与市场建设相一致,与市场同步或适当提前;要遵循我国区域经济布局战略和电力工业发展的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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